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67章 一笔无主之财(3/3)

朱墨稍微匡算,照这个规模,第一年每月能产两万斤,全建成后,每月至少能产二十万斤……数年后,如果再开几个盐场,比如十个,就能达到百万斤规模。算下来,到了明年,自己每月账就会达到万两以上……

大明如果有福布斯,自己肯定能榜上有名。因为杨金说过,那个沈一石也不过每月数万两账而已。而且那是账,还不一定是利呢!

更何况,必需消费品,那是何等的商机?哪一个朝代的必需品商人不是富豪榜中人?

临走,

朱墨让朱七带走了三百斤样品,又叫总备货,一旦京城打开局面,就要源源不断供应了。

……

回到杭州已经是三天之后。

意料,本没有人来认领银

试想,严家的人怎么敢来认领?鄢懋卿敢来吗?他要是来认,不就是承认自己贪污了一百万两吗?

这个哑亏,鄢懋卿是吃定了!而其他人呢,谁敢惹严家?严家的银,这普天之下还没有人敢冒领呢。

郑必昌对此心知肚明,恨得牙,却只能看着朱墨登记造册,将银登记成——

无主之银!

因为,这笔银都说是鄢懋卿的,可问题是人家鄢懋卿本就不承认啊!

就在昨天,已经有官兵解救了鄢懋卿,临安县令问及案情,鄢懋卿亲自写了字据,说自己只是搭乘这条船,本不知船上运的是什么。

那就是说:鄢懋卿压儿就装傻!他很傻很天真,本不知这世界发生了什么!鄢懋卿不承认,那些船夫、随从就更不知了!

所以,

这笔银也不能赃款没收归公,只能登记为无主之银。而当日又是朱墨带队去拿回来的,照大明律法,他有权决定是上?还是截使用?

这就好比一个地方官,忽然在辖区内得到了一批无主财货,只要不是国家专有的,他当然可以截给地方使用。天下的无主之,总不能说都是朝廷所有啊!世上本没那个理!

如果是普通百姓,那就是谁占谁得!而对于官员,那自然是在场最大的官儿有权置了。

所以,话语权完全在他朱墨手上。而他朱墨又明确告诉众官,这笔银要用来赈灾。赈灾银啊,而江南官场是什么地儿?谁还没个比数?说是赈灾银,怎么又不卸运到江南藩库?

因此,从昨天开始,官场上已经在悄悄传一个说法——

这笔银是朱墨想要的!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