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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有的放矢(2/2)

等铺里的时候,却见不见有人在等着,只在门放了两大盒。那是个什么样的屋呢?他一看就知不是一般的房。屋里有两个大柜:一个是衣柜,里面装满了衣服和被褥;一个是书柜,里面装着许多书。盒也不上锁了,拆开一看,拗不过盒里装满了衣服,拗不过文房四宝和各关于画画的书。

他推开门把盒搬到了铺。箱是他从邻居家买来的。他把箱放在地上,就开始搬了起来。很快,箱被搬动得七零八落,但是还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到不舒服。刚搬来了第一只,正搬来第二只,家里来了个男人。

说实在的,李飞白实在是舍不得和这几个人吃,这几个人都太装腔作势了,都是极其虚伪的,本就没有什么真实可言。在我的印象中,他们都是官,有的还。官能不能吃饭?这本来不是问题,关键是吃什么饭呢?谁让人家是官啊!但谁让人当官他为民,既令再勉也要席赴宴。

坤伸筷夹着菜边说:“可有啥来路呢?个商人而已!”

王要俭侧过轻轻地说:“首领!李飞白的来路究竟在哪里呢?”

侯艳辞行走的时候,曾经问过他铺的位置,说要尽快搬家。侯艳是个地的山东人,平日里喜到济南去走走。因为她从小生活在那里。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但他最吃的就是济渎庙的小吃。他担心在济渎庙待久了,侯艳也在铺前等了很久。再说,既然已经过了饭又让这个小姑娘饿着,也是一罪。

王要俭暗:“商人?骗鬼去了!”但他又不敢辩驳坤的说法,毕竟家里都是衙役首领了,而他不过是工房书吏。王要俭到李飞白家去打了几次架,李飞白笑着说:“我也是一个打过架的人。他心中下定了决心,今后借一起打由和李飞白再走一趟。

李飞白像坐针毡似的吃过晚饭就和几个大人们告辞走了。走在前面的李飞白发现,他们后不远有个村里有个叫“济渎”的地方。他顺着村西一条小巷。他知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地方。等到走济渎庙大门时,全然不见官员,上那不得劲也就全然不见了,有一重新获得新生之畅快。他快步走着,先拉着驴撤退,再跑向铺

另外三个大男人刚见识了李飞白的捞钱手段,理所当然地想要接近接近,不再考虑他官的地位,把李飞白请到了座位上。

大概是因为和镇抚大人打过坤安排他在自己的桌上吃东西,还叫他和自己并排坐着。

王要俭百莫辩。在明朝以前,人们对商人的认识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是“无商不”,“唯利是图”一类的人。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好观念。士农工商自古至今商人份低下。大明开国之初,太祖皇帝连商人都规定只可以穿着一般服装,敢于稍微好一,就是杀之罪。时下,商人依仗富可敌国,份抬升不少,与官相见还可以谈笑风生,但与官同桌共晚餐一事呢?也许是的,总之,他没看到。

站起来说:“对不起,我忘了叫你赵老师!李飞白见此没有他的事情,便告辞而去,赵学飞说:“飞白,共晚餐!”

外面工房书吏王要俭一看就懂了,须知官的只是和官的人共晚餐,有谁看过和一个老百姓共晚餐呢?王要俭笑着说:”你也是老百姓啊!””是呀,我就是老百姓!我都有饭吃了。””你是个官吗?”王要俭回答。用一句难听的语言不就丢了脸了?但他所见到的情况却是,那些平日里不胜寒的大老爷们,谁也不到丢了脸面,都笑着迎接。

一个商人,可以与镇抚大人并肩而行,相携同行吗?一个商人可以和县令大人商量事情吗?一个商人能和县丞大人一起喝酒聊天,一起去打柴。这不是天方夜谭吗?一个商人能够与太守大人同席饮酒,共午餐?那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啊!一个商人可以和县令大人同席赴宴,相陪伴的大人也笑而不嫌弃?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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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了,那两都属于侯艳。人们已经不在,也许在吃,也许在到。这不,她又给自己的箱添置了新的钥匙——钥匙上有一个红的小方孔,上面写着“侯艳”三个字。这两个字很特别,让她很兴奋。可是箱不上锁地丢在铺,这个小姑娘心里也太大了一,不怕过往行人偷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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