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00章 判例法主审官的自由裁量权(4/4)

度的到了公正。

孙昭宣布完,苦主原告李老汉不服,:“大人,这不公平!就因为他家有钱,就可以免死吗?就因为俺家穷,就可以被他伤害这么多年吗?”

民众也都发同样的慨,有人甚至非常不满,直接抱怨孙大人不像民间说的那么公正无私,而是公开偏袒有钱人。

孙昭:“肃静!”

没人敢说话了。但不服气的神,写在脸上。

孙昭解释:“皇上设置此法的目的,是为了打击人贩,惩罚拐卖小孩的行为。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被拐的小孩和其亲生父母的情特别厚,他们不甘心被人如此摆命运,以致骨分离!所以为了从源上打击拐孩的事,皇上下旨重罚买家!这既是为了严惩这类犯罪,更是为了给被拐的孩和其生父母气!”

“而此案,极其特殊!一万例同类案件中,也不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原告对孩不好,却又不善加看护,致其被人拐走。而被告非但不待孩,还对他特别好!最重要的是,孩本人,不恨养父母!如果一味的依大离律,杀了其养父母,未必能得到公正的结局!”

宋氏大喜:“大人英明,皇上圣明!”

宋氏夫妻也都兴的说不话了。

刚才是害怕的不知说啥,现在是兴的忘乎所以。

而原告夫妻早已哭成了泪人,他们向武松磕说:“大人,此案不公,望您制止!”

武松不耐烦的说:“孙大人执法严明,从来没办过一件亏心案,你急什么,且他听说完!如果确实不公,本官再抗诉不迟!”

原告李老太太说:“那么孙大人,我们受的伤害就一事没有了?我们失去儿,这么多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你一定想象不到!”

说完泣不成声。

李老汉也哭诉不公。

孙昭对宋氏大喝

“李氏听着!你愿意在养父母家享受神仙一样的生活,这是人之常情,既然你有这个命,本官不想因为这个苛责你!但是,你亲生父母既然生了你!你就必须为他们养老送终,这个责任,永远不能推脱!”

宋氏:“我家有的是钱,我不推脱,保证让生父母过的好就是了。大人放心。”

“宋氏夫妇听着!因此案极其特殊,本官虽免你们死罪,却不能免于罚!罚你们拿一半家私,向李氏夫妇谢罪!另外,一个月中,一半时间,李氏在亲父母家住,另一半时间,在你家住。至于逢年过节,上午在亲父母家过,下午在你家过!一天,在生父母家中住,当天,在你家住!”

宋氏夫妇听了此言,赶答应:“大人的话,草民一定照办!”

武松问:“李氏夫妇,现在可还觉得孙大人断案不公?”

李氏夫妇忙不迭摆手说:

“没有没有。”

“这个结果,草民接受!”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