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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过后,晴空万里。
头顶不时有引吭高歌的大雁飞过,向着南方,越飞越远。
一行三百人押送着四五十辆马车,朝着廖化所在的山寨进发。这些门客都有一腔热血,不甘心做个碌碌无为的家奴,因此选择了追随弘农王从军,期待着能够建功立业,光耀门楣。
为了避免路上出差错,关胜重新换上军甲装,手提偃月刀,跟在队伍的最后面压阵。刘辩也放慢了马速,和关胜并肩同行。
“大王神机妙算,真是让人心服口服。这么大的一笔钱财,就在刘磐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运了出来,这份谋略,简直堪比留侯张良。”
距离廖化的山寨只剩下五六里路了,料来不会再节外生枝,关胜忍不住对刘辩大加夸奖起来。
刘辩笑眯眯的看着关胜:“那是当然,孤若是不聪明,怎么能配做万民之主,怎么配做关将军的大王?”
“不好啦,有强人劫道……”
就在刘辩和关胜正准备讨论下一步该去哪的时候,队伍前面突然传来一阵骚乱。押解粮车的门客忙不迭的向后涌来,自相践踏之下,踩伤了数人。
只见迎面驰来一支马队,大约二百骑左右的样子,俱都是高头大马,马上之人各个身穿鲜艳的服装,背悬箭壶,手提强弓。
随着骏马的飞驰,马上的骑士不停的弯弓搭箭射来,随着“嗖嗖”的离弦之声响个不停,每一支箭矢都例无虚发。
但是,这些马贼似乎无意伤人,因为他们的箭矢射的是粮车上面装着粮食的袋子,并没有射向人群。
“驾、驾、驾……”
随着雄壮的策马声,两百骑马贼如同分开的波浪一般绕着粮车队奔驰了一圈,在向着粮车射出一波箭雨之后,最后纷纷勒马围成一个稀疏的包围圈,把三百多门客和粮车围在了中间。
“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全部射中,所有的粮车现在都归我了!”
一匹神采奕奕的黑色骏马,驮着一个身高八尺多,头戴七星白玉冠,身穿锦袍,背悬强弓,手提单刃戟,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家伙来回驰骋。随着骏马的奔驰,清脆的铃铛在旷野中飘荡,仿佛死神的召唤,既悦耳动人却又杀气森森。
“大王勿忧,且看末将退敌!”
关胜安慰了刘辩一声,策马横刀从慌乱的门客中挤了出来,一脸不屑的道:“哪里来的毛贼,竟敢打我们的主意?若是识相,速速退去,饶尔等不死!”
锦袍头目扫了关胜一眼,仰天大笑:可曾听过‘羽箭所中,尽归锦帆’这句话?”
“读书少,不明白。”关胜转动着手里的偃月刀,一副猫戏老鼠的表情。
锦袍头目坏笑:“哈哈……你可真是有趣,我甘宁纵横荆楚大地,所到之处,无不丧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对我说话,真是好胆色啊!报上名来,我甘宁手底下不杀无名之辈。”
“啊……来的竟然是锦帆贼,咱们完了!”
“可不,听说锦帆贼武艺高强,手下有二百骑士,各个能骑善射,官府屡次追讨,都无能为力,反而被他射杀了很多官兵,就怎么被咱们遇上了呢!”
听到甘宁的名号,刘辩心头大震。
这可是东吴数一数二的大将,堪堪与曹魏的名将张辽和张郃比肩,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被自己遇见,真是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当然,截止到目前为止,刘辩连木鞋都没有踏破,更不要说铁鞋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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