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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没见过这样的!(2/2)

谁让经验丰富的厉歌在开打以后,立即缩着站在了墙底下,生怕被偷袭呢。

这一拳挨的,狗剩直冒金星,好不容易等缓过来一,用脑瓜着地面爬起来时,手里的手榴弹也没撒手。

厉歌吓一激灵,连忙大喊:“你要嘛!”

正撞狗剩,将他这个往前冲的态直接锤的后退了好几步。

厉歌好歹叫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大拿,你狗剩是谁?和你换命不是明摆着亏本么,和许锐锋换了明还能成为一代传说,和你,只能剩下一个‘虎’字。

这正是狗剩的聪明之,他太知自己打不过厉歌了,真要继续下去,用不了几下连这机会都不可能再有,那时候怎么办?等死?所以,狗剩一不二不休,拉着引线举着手榴弹,从刚才厉歌一直占便宜的状态一下就变成了满大街的追着厉歌跑。

厉歌就算是江湖经验再丰富,也没见过刚手就同归于尽的,关键是你到底什么意思啊?哦,手榴弹一响,我这儿炸一个七八糟、你自己来个七零八落,图什么?

或许,正是这小心给了狗剩缓一下的机会,也正是这小心给了厉歌这个名满南满的杀手能活到现在的生命。

最生气的,是厨师,他端着莫辛纳甘趴在钟楼上一个劲嘀咕着‘来、来’,因为在瞄准线内有一堵墙已经完全遮挡了他的视线,令其彻底丧失了目标。

有病?

碰。

爬起来转过,狗剩和厉歌面对面了,俩人视线刚对上,可以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红,谁也不再顾忌的同时向对方窜了过去。从速度上来说,厉歌更快,也更专业,单手提刀从小腹往上挑着扎向狗剩的心脏;狗剩呢,够贼,上手不图有功但求无过,用手榴弹的铁儿猛砸刀背,‘嘡’一声脆响后,厉歌手往下一沉,就在他以为现了乘之机那一刻,人家将计就计,脑瓜槌就撞了下来。

堂堂南满坐地炮被狗剩追着跑,理由竟然是不敢换命!

江湖争斗求的是胜利,在这个基础上死对手现凶狠,你这上来就要你死我活连亡命徒都不算,这叫有病!

他当然不敢,凭什么敢?

他不知

是真不知

毕竟狗剩能耐是偷学的,没有人喂过招也不曾和谁动过手,在经验上与经常和死神肩的厉歌本没法比。要说偶尔的抖抖机灵可能还行,真要是到了玩命阶段,两个他也不是厉歌的对手,狗剩和许锐锋就不在一个平线上。

这时候的狗剩基本上和普通醉鬼差不多,只觉到血气上涌,赤红。当这时候发现打不过厉歌,那基本是不考虑后果的,至于手里这引线会不会被拉动,手榴弹有没有可能引爆,狗剩全然不考虑,前剩下的全是许锐锋的责骂和自己明明为他好却不被理解的委屈。

两次对抗,先是挨了人家一拳,后又挨了一个槌,狗剩自己很可能打不过了,在后退几步的距离立即拧开了手榴弹的盖伸手抓向了那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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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狗剩真敢死么?

“我他妈炸死你!”

来的的时候,卡窗沿上直接扔屋里,要不然谁要是不直接拎枪怼着这孩的脑门上搂火,谁就是乌王八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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