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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选择题!(4/4)

理。

而许大人要的便是这个没理。

因为许遵要“立奇以自鬻”,就是许大人追求没理的原因所在。

什么叫“立奇以自鬻”,就是以办好一件奇案,来显示他的能力,以升官发财。

有了这“政绩”,上面的人好说话、下面的人没话说,然后才能众望所归、职大理寺。

为了引起大众的关注,于是他将把十恶重罪判成苦役一年,但他并不能完全瞎来,还需要专业。

但许大人最不缺的就是智商和专业。

首先,将婚姻关系变成凡人关系。

阿云嫁给韦阿大的时候,未服丧期。

《宋刑统》规定: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

于是,阿云和韦阿大婚姻无效,他俩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凡人关系。所谓凡人,就是陌生人、路人的关系。

其次,将恶逆罪变成谋杀罪。

恶条: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恶逆的关键是尊求关系,当事人之间构成尊亲关系,才能形成恶逆。

但阿云和韦阿大婚姻无效,二人也就不是夫妻关系,所以阿云杀韦阿大便无法构成恶逆。

那构成什么?

凡人相杀,只能构成谋杀罪。

第三,将抓捕归案变成“举”的自首。

《宋刑统》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阿云“凡杀”韦阿大,属谋杀罪。

杀死韦阿大,要阿云死刑;杀伤韦阿大,要阿云绞刑。

所以,即便凡杀,阿云也难逃一死。

但如果阿云自首呢?

《宋刑统》规定:犯罪之徒,知人告,及案问举而自首陈,及逃亡之人并返已上,此类事发,归首者各得减罪二等坐之。

理解这条法律规定,只需找一个关键概念,即“案问举”。

所谓案问举,是指刑侦程序已经开始、真相即将大白之时。

这时候,犯罪嫌疑人主动供述罪行,就算自首。

而一旦认定为自首,就要“减罪二等”。

这在现在,只能算坦白,不能算自首。

但当时算自首,反正许大人这么认为了。

许遵认为阿云一问就招,属于“案问举”情况下的自首,所以依法就要对阿云“减罪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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