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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所谓外援,意外之援也(2/2)

这一次替陈亮求情的是少卿郑汝谐,光宗刚刚即位,也示恩,于是,陈亮第三次免死。

*

两次下狱摧残,长期排挤打击,陈亮的恢复中原之志,并未有所改变。

然而,这是淳熙五年,前一年,岳飞谥“忠愍”,当年,改谥“武穆”(见第一五零章《岳武穆,岳忠武》),在这个歌舞升平的时代,上这样的奏疏,太不合时宜了,也得罪了太多的人。

陈亮一回乡,便以“言涉犯上”被捕,主持审讯的,是素日忌恨陈亮的刑侍郎何澹,“笞亮无完肤”。

于是,宣安再次上书,这一次,不是攻击吴浩,而是告张湜的状:陛下,张某诽谤我!我要求分他!

狱不久,陈家发生了家僮杀人之事,仇家控告,此为陈亮父所指使,于是,陈亮之父囚于州狱,本人下大理狱。

奏疏石沉大海,陈亮只好回乡,一次参加乡人宴会,同座有人回家后猝死,其家人诬告陈亮下毒谋害,于是,陈亮再下大理寺狱。

狱后,陈亮仰天太息:“亮滥膺无须之祸,初以人残其命,后以受赂残其躯,拒狱反端,搜寻竟不得一笔之罪……可谓求疵之极矣!”

迄今不散。

是次蒙难,宰相王淮和好友辛弃疾等人努力营救,陈亮再得免死。

宣安看到张湜的上书,气坏了,倒不是说被一个小辈剃了眉——太学生是个很特殊的群,舆论场中的地位很,有同官员们往来辩驳的资格;而是——你说我不晓得周穆王之“穆”是“生号”,这不是污蔑吗?你哪只睛看到我的奏章里说“穆”是周穆王的谥号的?

(宣先生啊,你确实没在奏章中明说“穆”为周穆王的谥号,但揆之上下文、前后语境,却很容易叫人发生这“误会”哦?)

吴浩调查张湜的背景、来历,发现了有趣的事实。

陈亮,永康学派创始人,南宋的百年舆论场中,最决的主战派、抗金派。

张湜虽是个在读的大学生,却是已婚人士,妻陈氏,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祖父——陈亮。

奏章上的不是时候,彼时孝宗决定内禅,奏疏未予上报,不但皇帝本就没看到,反因其内容一而贯之的指陈时弊,再次怒了当路。

孝宗臣曾觌想抢在召见之前笼络陈亮,陈亮却以为耻,“逾垣而逃”。

辩论的方向,开始跑偏了。

孝宗得知,下诏免死。

淳熙十五年(公元一一八八年),陈亮至建康考察形势,再次上疏,建议孝宗“由太监军,驻节建康,以示天下锐意恢复”。

淳熙五年(公元一一七八年),陈亮连续三次上书,严厉批判自秦桧以来苟安东南的国策,以及拱手端坐空言命的风气,孝宗大为动,“榜朝堂以励群臣,用放故事,诏令上殿,将擢用之”。

而且,脾气极

太学这地方,百家争鸣,“吾吾师,吾更真理”的人,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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