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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jiao换条件(2/2)

讲的方式很容易叫人代,说清楚了症结所在,在提换的条件,满满的说服力,很容易叫人接受。

(ps.又来补充一东西啦。第一个:中国古代把普通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民,也就是三教九中的上九,即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士即“读书人”、以从政的为梦想的那分人,地位居首;商即商人,小到来往的小贩,达到富可敌国的商贾,都属于这一类。“士”大都是世代为官的大家族,往往有大量的田地、雇佣佃,有钱的士族往往会拨款建学舍,供族中弟读书,而后考取功名,再添田产。但也有没落的士族,土地少得可怜,甚至衣无着。然而大跌镜的是,纵使“士族”再如何没落,这样的人依旧可以在家财万贯的商贾面前趾气昂。这就是古代社会“士”与“商”之间份的差距。“商人不可官”这一很多人都知,但实际有多严,程度绝对超过认知。商人不可为官的法令在唐朝,但在此前社会便普遍鄙视这一“贱业”。有个很典型的例,范蠡,又称陶朱公,商圣,帮助越王勾践打完天下,功成后又急勇退,免于了勾践的猜忌,并开始经商,传说中他和西施一起成为“神仙眷侣”。但现实却有些骨,由于经商,范蠡并没有受到与其功绩等同的历史评价,功绩几乎被从历史上抹除。秦汉开始,又有了明确的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凡豪商贾家产申报不实就要充公等等规定。汉朝是曾有过“捐官”一说,实际便是“买/官”,但这里能够买的人,大多都是士族那些耕读人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商人几乎没有什么地位,也就没有了财富的保障,一旦封建国家缺钱,就会开始用各理由抄一波家。正是因为如此,古代商人在获得大量财富之后往往会大肆购买土地,并开始安于现状。这也是中国古代资产阶级未能发展起来重要原因。在很多朝代里,虽然有商人不能改业的规定,但在籍混,经常有民的时代,假冒名姓对于商人来说还是很容易的。当然,古代抑商人并不是没有原因,尤其是明、宋,多少铁因为商人重利的原因而落到了游牧民族那边,且当时商人游走难以理、收税,商人大肆兼并土地又可能会造成民增加,局势不稳等。当然,在文中,士跟商关系并未这么对立,只是针对慕飞白的第四个条件一些解释。

应下,慕飞白估摸着此事,大约有了六七成把握。

第二:关于商人纳税。商税始于西周,最开始是在市上征收,与使用市中地、度量衡有关,与货易税没有关系。秋时各诸侯国都征收商税,不过市税中除占用地、登记注籍等内容外,商品易额的一定比例征税,已成为主要分。秋初,在商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现关税,秋后期更普遍推行,不仅边境有关税,内地通要也多设卡税。关、市税的正常税率为2%,但往往提,关税更常重征。战国时商税征收如前,唯秦国对外来商人免征关税,以示招徕,并借此换取各国商人对统一事业的支持。宋朝商业的繁荣已超过了唐朝,宋朝廷非常重视商品通过程中的税收征,在商品通过程中征收的主要税是商税。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专门制定了商税法:《商税则例》,要求全国1830多个负责征收商税的机构——商税务,将税则中的常税名,“揭(公布)于版,置官署屋,俾(使)其遵守。”,即要求每个商税务都要开辟税收宣传栏,公布应税货名称,促使商民遵章纳税。商税逐渐成为当时财政收的一项重要来源,最年收达到了2200余万贯。明太祖朱元璋大力鼓励工商业发展,简化商税制度,规定了商税税率1/30,不在市场上售的品和百姓自产自用的品免税的政策。他要求各地课税司,要把这些税收政策晓喻全国商民。明成祖永乐年间(1403年~1424年),减免税的范围一步扩大。各地课税司必须将征税货名称,榜示于官署门,凡未标明征税的货,均免税,使广大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清初税制一步严谨,乾隆时期要求各税关(国内陆要和商品集散地所设的征税机关)对征收关税的税则、税率,必须刊刻于木榜(匾)之上,置于省关要,公布于众。这样既促使了商民章缴税,也防止了税吏私自加税。以上就是商业税,易税,大致的发展过程,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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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来谈条件的,他自然是得给疏好好争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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