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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九)(3/3)

“泰之八”的解释,认为是揲蓍成卦时推演的“数”之“八”。所以遭到后人的批驳,正如李平的批驳“独不思此卦爻皆有,何以必言少八,而不言少七乎?”清人李平对《国语》这一筮例,所言不是一个无“变”的筮例,而是有“变”的筮例,这无疑是正确地。

我们还是以“画符号”图示来作以下的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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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符号

这个符号在没有成为“卦”学上的专用算卦工之前,只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一个“画符号”而已。“六十四画符号”成为“八卦”算卦上的专有工后,这个符号也就标签为《泰》卦符号了。卜筮者一看到这个符号,就知是《泰》卦符号,并且还知这个卦符号是有“八卦”里的“乾”与“坤”两卦组成。即上三画(也称上卦)是“八卦”里的“乾”卦符号;而下三画(也称下卦)是“八卦”里的“坤”卦符号。

《国语·晋语》筮例中所说的“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亨,小往大来。今济之矣,何不济之有!””,这“泰之八”,就是《泰》卦里的凡“╱╲”之画不是“变繇”,即《泰》卦里的上三画(或称上三繇)不“变”,而《泰》卦里的下三画(或称下三繇)是“变”繇。如下图:

╱╲(不变)→╱╲

╱╲(不变)→╱╲

╱╲(不变)→╱╲

——(变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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