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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
退存亡之
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
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
用一源,显微无间。”
程也
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
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
调“作为本
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
源上本是一
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
的间隔。”
这
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
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
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
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
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
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
用”理论的诠释吧?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
密了。
而尚秉和(1870-1950)却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
,使西汉象数易学“复明于世”。
尚认为学易必须寻
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
《周易》之门。他说:“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
秋传所谓某卜之某卦莫明其故。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
尚的《周易古筮考》一书是“上自《
秋左传》、《国语》,下迄明清传记所载,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为辑录,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一百一十卦,依类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词义,怪奇,
奥难知者,则推求本卦,章解句释,以俾学者,
明筮辞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周易古筮考》)
“读易者须先从六十四卦象动手,
清诸卦得名之义。而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卦名者不解,因此卦爻辞亦不解”。(《周易尚氏学》卷首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