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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筮例虽是以
秋《周易》文本占筮的例
,但与《左传》中记载的以
秋《周易》文本占筮的十一筮例中其它的筮例的筮法则不相同。其它十个筮例都是“变繇”筮法,而唯此例中所说的“是谓‘《艮》之《随》’”则不是“变繇”筮法,因为这“《艮》之《随》”之说,在
秋《周易》文本里的《艮》中是没有以“随”
“繇题”的。
(因无法打
卦画符号,此图略去)
此卦例筮
的是“艮之八”,而太史所言是“艮之随”。可这个“随”则不是《艮》卦的繇题,因
秋《周易》文本中的《艮》中没有以《随》来
繇题的。
《艮》卦里是以“艮之贲”,“艮之蛊”、“艮之剥”,“艮之旅”、“艮之渐”、“艮之谦”来
为六句繇辞的繇题称谓,所以是没有《艮》之“随”的说法。
若以《艮》卦画(),从第一基础画变起,而得
六个不同的卦画来。即:
若由《艮》卦变《随》卦,就得
现五个变繇(后称五个爻变),即起卦时,
现了五个“变数”(或“六”或“九”),由《艮》变
《随》,这《随》不是《艮》卦里的繇题,那么这“艮之随”就是一个“变卦”说法了。可又为何
现“八”说,若“八”说是个不变卦的称法,即后人所认为是个没有爻变的卦,才称“八”,这岂不是矛盾的说法么?笔者认为《左传》里记载的有十一筮例是以
秋《周易》文本占筮的筮例。而十一筮例中有十例是“变繇”筮法。所谓“变繇”筮法,即在用揲蓍起卦时,先得
六个蓍数,这六个筮数只能是从“六、七、八、九”中所产生。若又规定“六”与“九”是“变数”,即起卦时揲蓍
“六”或“九”时,就知
是变数,目的是在得
某一卦时,就又跟着得
某一卦里的第几繇(后称“爻”)是个变繇,也就得
某一卦里某繇辞,以此
为占问事项的占辞之用。
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
。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
,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
矣。’”
贲蛊剥旅渐谦
这“变繇”筮法是与
秋《周易》文本作为卜筮之用有关,是以六十四卦里的六个卦名称(
卦画)
为每卦里繇辞的繇题排序形式结构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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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卦是穆姜薨于东
之前,即要搬
东
时而
行的卜筮,所得的“卦”是“艮之八”。而让太史解释这一卦的吉凶时,太史在解卦时却说的是“艮之随”。那么,这里的“八”说是何意呢?又如何将“艮之八”变成是“艮之随”的说法呢?
我们所看到《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筮例,除此例外,其它十个筮例都是“变繇”筮法,可得到“某之某曰”的那
称法,即得到某一筮例里的某一繇辞。但人们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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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筮例先说的是“艮之八”,而太史解卦时说是“艮之随”。这筮例上的“八”说,在易学上虽有定论,是谓占
的一个不变卦,即没有“变爻”的卦,才称“八”。首先把《左传》里的筮例以今本《周易》释之,本
就是错误的,因
秋《周易》文本并不是爻式结构,焉能说“变爻”呢?除非这一筮例是其它卦书筮之的筮例。
那么,由《艮》画变《随》画,即所谓的“变卦”,就得有五个“变”画
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