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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四篇(一)(2/2)

20、《涣》:“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19、《丰》:“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周易》里对“王”的表述,无疑现“王”制社会的现实。《周易》里并没有提新的制度设想,而是认同沿袭下来的王制制度。《周易》创新的是“君”共治‘天下’的思想,而是“群龙无首,吉”的主导下,所建构的“君”实现‘天下’共治的这一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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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里认同的是分封,即“开国承家”的王制社会,所希望的是“君”之治的政治理念。后封建时代不再是“分封制”,而是帝王专制,帝王不是靠诸侯之国来拱卫。后封建时代里的‘天下’是“帝王”一人的‘天下’,后封建时代所建立的是皇帝独断专制下的官僚制,臣与民都是王家的,这与西周“王制”是有所不同的。

通过《周易》中对“王”的表述来看,《周易》作者并不反对王制社会,而是对王制政(即西周分封制)的认同。“君”政治理念的建构,同理是“王制”下的“君”安治国。把治国安的任务由“君”来完成,而“王”是既定的‘天下’之主(西周的“王”又称“天”)。这并不矛盾,正符合西周血缘分封的历史背景。“王”是诸侯之国的“共主”,而拱王的则是“有家有国”的诸侯们(即《周易》所言的“君”)。所以治理‘天下’者不是“王”,而是有国有家者的“君”们,这是《周易》里的政治学说。

“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周易》里的“王”、“天”、“国君”、“君”应是同一概念,就是‘天下’的主。而《周易》里现的“公”、“侯”、“臣”应是同级别的份,是辅助“王”的人。《周易》里的“君”既有别于“王”,也略不同于“公”与“臣”。“君”是先君之弟,是拥有封国的主人。

西周的‘天下’是“有国有家”者共同组成的‘天下’,即被分封给诸“君”所组成的‘天下’,这个‘天下’本是周族打下的,自然被周族所认为有周族人世世代代来享有,这个‘天下’也就被分割分封给文王、武王的家族成员及姻亲。无论大宗与小宗,已把‘天下’分割分封完毕,要保持这社会的稳固与安定,的确不再是“王”这一角来完成了,而是那些有国有家者,即有封邑的先君之,而称“君”者来完成的任务了。“君王”只是名义上的在上的‘天下’之主,而这个‘天下’已被分割给各有其主,这如同一个血缘家族那样,各门分家时所得到的地产、房产、财、工等,已是各门所有了。而这个家族的老太爷还是老太爷的份,虽老太爷的名分很,但老太爷已没有权力理已经分给各门的财产事了。分封制下,“王”无权剥夺封地和再派对封地的理权,要么,那就不是分封制,而成了王权专制下的官僚制。

21、《小过》:“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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