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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立法(2/3)

况且还有对官吏的奖罚,程度和其他考标准该当如何保持均衡,毕竟不能只顾着打击育婴,却忘记了民生。

“孤王就不信这般严厉的惩,就断不了溺婴的恶俗!”

“哟,什么风把咱的皇太孙来了,真是稀客啊,快请坐吧……”

另外还要据其他的刑罚以参考。

这就导致能够嫁给平民百姓的女更少了,人自然也重难以增长。

南方人现负增长,最大的原因就是溺杀女婴非常严重!

几人一同领命说:“是!微臣遵命!”

而作为契兄的一方,一般都要承担契弟的衣费用以及日后成亲的一分费用。

所以有记载说契兄弟之间,“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

尤其是闽粤两地形成“契兄弟”的风俗,契兄弟大都是贫困家,将自家容貌秀丽的儿另一人家,收取所谓的“聘礼”。

而能够长到成年的女,又被一些官吏和富豪商占有,成为了他们的私属品。

而这也更加来“契兄弟”。

所以制定一项律法并不那么容易,需要多方的考量比较,多方的斟酌思索,

溺死女婴产生的后果,在历史上,洪武十二年和万历七年的人对比的话就会发现,

朱允熥摆手说:“此事你们不必担心,我会禀明皇爷爷的,你们只照我所吩咐的就是了!”

一面要翻看《大明律》,彼此比照应对,不能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况且还得讨论刑罚如何才能够适用,如何才能不招致抵,便于推行。

周志清担忧的说:“殿下,如此一来就要更改修订大明律,这那是一件大事,如果没有陛下的允准……”

要知昨夜朝廷的几位大臣在刑的大堂忙碌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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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正在在谨殿批改奏章,一见朱云腾来了,便立即调侃说

有人觉得该当如此,有人觉得这样的刑法太过严格,还有人在担心能否实行……

朱允熥又看着众人说:“另外,父母女乃是至亲!如果因为不起嫁妆就不顾念亲情,毁坏仁义德,实在愚蠢至极!移风易俗是官府之责,是百姓之责!”

至于能不能实现,还要看陛下的旨意。

在明朝有些年份,男女比例达三比一,富者占有很多的姬妾婢,而广大的普通百姓,一辈也难以讨到妻,而且这现象非常普遍。

“岂能容许溺婴之恶俗!官府还要告知百姓,民间婚丧嫁娶都当量力而行,绝不能够铺张浪费,追求奢华……”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看法。

“孤王不懂大明律,也不懂如何制定律法,所以就有劳烦杨堂和周卿了,事关人问题,侍郎郁新傅友文从旁协助!”

但不怎么说,皇太孙殿下既然已经下令,他们就必须遵从。

朱允熥愤恨的说:“今后如果仍有人溺死女婴,允许街坊四邻揭发检举!只要情况属实,官府就会给予重奖!”

“另外还要鼓励富豪商捐献财,收养婴儿,建立育婴堂,官府也要据财力播放粮……” [page]

万历七年北方人增长了一千一百多万,南方人却减少了九百六十多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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