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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nu仆的悲惨命运(2/2)

活生生的一个人被打死了,只是赔一钱就完事了,纵然被称为整个封建社会最正直、最铁面无私的魏征,看长孙冲打死了他的通房丫和小妾,也只是要求长孙冲赔钱。

魏征瞪着站在那儿不说话,李世民就对魏征说:

此时魏征已经搜了好几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女,他命人抬着那些女来见李世民。

嫡长将来可是能继承爵位和家业的,被剥夺了嫡长份,那几乎和杀了他差不多,这惩罚已经很严厉了。

“魏卿,刚才辅机告诉我,他剥夺了冲儿嫡长份,我也把辅机的左武侯大将军之职降了一级。”

这九个因谋反被杀的,大多都是因为他们看不惯长孙无忌权倾朝野,和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施展谋诡计,以谋反罪杀了他们。

就是她贵为皇后,如果长孙无忌再位权重,那很可能会引起世人的怀疑,毕竟外戚掌权是一个大忌。

因为唐朝律法规定,权贵之家打死家,禀报官府的,只需要给死者家属赔偿一定的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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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导致后来武则天改国号大周皇帝时,李氏皇族居然无人站来阻止。

如果不禀报官府,要被杖一百。

但魏征却不依不饶:

虽然长孙无忌对李世民降他的官职非常恼怒、伤心、沮丧、失望,但他更知,只要能得到李世民的信任,官职低并不重要,如果让李世民对他起了反,那他即使官职再也白搭。

但长孙无忌剥夺了他的嫡长份,那长孙冲的损失就大了:

长孙皇后光很准,她在贞观十年去世之后,李世民让长孙无忌了宰相,结果长孙无忌大权在握,施展谋诡计,一杀再杀,把李渊、李世民的儿、女儿、女婿杀得元气大伤,李世民十四个儿中,三个夭折,有九个因谋反被杀,最后只有两个善终,一个是唐宗李治、一个是李福。

李世民看了看那些女代长孙无忌要善待这些女,好好给她们疗伤。

“陛下,照大唐律法,打死了家是要赔钱的,现在长孙公打死了五名家,这五名也奄奄一息,这些长孙公必须都赔钱。”

,但长孙皇后说得很委婉:

但其实,长孙皇后真正的本意并不是怕长孙无忌造反或者谋权篡位。

就凭长孙无忌的能耐,他也不可能谋权篡位,但长孙无忌的权力,如果他掌握了朝中大权,他就会剪除异己、为所为,那对他、对长孙家都不是好事。

因此对李世民说把他的官职降一级,他很欣然地接受了。

李元景听了,真为封建社会苦难的平民百姓悲哀:

李世民命人通知魏征,不必再搜了,事情他已经理了。

像长孙冲,打死了人,不说杖一百,即使杖一千也无所谓,因为那杖很可能就没有落到他的上。

而所谓杖一百,如果特别有权有势、能打通刑以及各级官府的人,杖一百,基本上连都不会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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