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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加盟店(2/2)

经过官府印押的合同称为红契,有法律效力,是行财产争讼的主要依据。

“算我一个!”

“孟掌柜,你说条件吧,只要不是太苛刻,我愿意加盟!”

??????

还有这字,写的也太漂亮了。

众掌柜炸了。

轰!

这契约一目了然,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写的非常清楚,掌柜们一看就明白,再没有讨论细节的必要。

大伙都心动了。

“我也是!”

心里暗自盘算少顷,一个掌柜问:“孟掌柜,这两成是不是有多了?”

见众人兴趣昂扬,孟青云微微一笑:“加盟店的实质是合作双赢,互惠互利,我把厨艺教给你们,料送给你们,自然也是为了谋利,因此加盟者需要缴三分费用,加盟费、料成本、营业额提成。”

这样的人生意觉有屈才。

真话!”

孟青云将早已准备好的契约拿,分发给大伙。

孟掌柜真是大才!

但官府印押要收税。

“只要五千两银的加盟费,就永远属于孟氏加盟店,以后本店更新了麻油炒菜类型,会继续教授你们的厨,不再重新收费。”

“合作方式与内容、相关费用以及期限、甲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权利和义务、双方责任、合同解除与违约??????”

(本章完)

加盟店的事暂且告一段落,把酒言必不可少。

以来利颇大。

这事不用孟青云说,他们都要去县衙印押。

这些商人还怕孟青云卷钱跑路,自然愿意掏钱印押。

孟青云不急不躁:“这样的契约,诸位掌柜以前没有签过,也不急于一时,回去后和家人商议,有意者明天中午来小店签契约,然后去县衙印押,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孟青云不胜酒力,他记不清去了多少次厕所,只记得喝了吐,吐了喝,千锤百炼,百炼成醉鬼。

“那孟掌柜,你准备多少家加盟店?”

“不超过二十家。”

众人再次沉默,这个加盟店最引他们的就是孟青云放弃了炒菜,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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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酒楼林立,如果只有二十家卖正宗孟氏菜,那三个月就能把加盟费赚来。

“炒菜料不可能公布,一斤二两银收取,加盟店每天派人来取。提成,我只提炒菜营业额的两成。”

许多人舍不得掏这税钱,往往起了争纷打官司就会吃亏。

当场就有五个掌柜表示愿意签订契约,其他人还在犹豫。

格式新颖,条理清晰,一条一条罗列甲乙双方需要遵循的规则,这样的协议他们还是一次见。

“加盟店还有好多细节,我已经拟好契约,亲自誊写了十几份,上面一条一条详细列,诸位掌柜还是先看看契约再说!”

“咦?甲方:孟氏菜馆,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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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重,如果县城酒店都成你的加盟店,那还有个的利

“我自己都放弃这些菜了,两成怎么算多,如果我自己也卖,我想就算提一成,诸位掌柜都不愿意吧!”

没有官府印押的合同称为白契,没有法律效力,万一惹了官司,白契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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