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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鞅闻言看了一
腹?,沉声说
:“只要钜
能答应……算了。”
原本他希望腹?能答应不将他的新法
密于少梁,仔细想想也没必要,毕竟一旦推行新法,少梁这个邻居必然会知情。
于是他将腹?请到书房,将他与众佐官撰写的新法取
,让腹?过目。
这次卫鞅为第二次变法所制定的新法,主要包括变更田制、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推行
赋、执行分
令这几项。
统一度量横,这个不必赘述,少梁早已完成了全国的统一,现阶段正在上郡施行。
推行县制,即取缔了现如今天下的邑大夫制度,改设县令,并规定县令在固定县城的连任年限,杜绝了一个氏族长期把持某邑权柄的现象。
在这一
上,少梁目前仍是邑大夫制,只不过这个邑大夫与其他各国不同,它并没有什么特权,严格来说算是‘可以连任的县令’,算是介乎于秦国新制与旧制之间的一
状态——这是符合少梁国情的,毕竟少梁的邑大夫们,似司
卓、范鹄、尹骘、翟虎等人都是品德可靠的臣
,再加上有墨家
系监督,不至于会
现损公
私的行为,因此李郃也不急着在这方面
改变,规定任期年限,以免范鹄、司
卓、尹骘等大夫在调任后反而因为不适应而无法像现阶段这样
效地展开建设。
推行
赋,说白了就是为了充实国库而增收人
税,家中有几
人就额外
多少税。
执行分
令,则是国家有意
制国人分
,敦促成年男
及早成婚分家,否则,但凡家中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
,就要额外
付罚金,算是尽可能地压榨劳力,使劳动力最大化。
或许有人会说,因分
令导致父
分家、兄弟分家,这些分
去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呢?
这就要提到卫鞅这次变法中最最关键的一项,土地改革,即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
开阡陌封疆,即重新规划现有的田地;废井田,顾名思义即废除井田制;制辕田,则代表割划土地,分于有功之士。
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这却有一个大前提:重新丈量全国土地!
这是秦国公卿贵族最最无法容忍的。
要知
秦国有许许多多传承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氏族,不可否认他们此前都有秦国君主赏赐的封邑,但这么些年下来,这些氏族所实际拥有的土地,早已远远超
了他们名义上所能拥有的土地。
打比方说,一个氏族曾经立下功劳,获封一万亩田地,但实际上呢,这个氏族已经开辟了两万亩私田,甚至更多。
现如今卫鞅二次变法,重新丈量全国土地,以这个氏族曾经立下的功劳重新划
一块一万亩的田地赏赐于他,这个氏族究竟是欣然接受还是愤然抵制呢?
答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