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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沧桑的老人(2/2)

王老丈独一人,妻死于难产,连带着他那还未见过这个世界的二儿也走了,大儿在隋末大的时候被前隋制征伍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

样,王老丈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挨着的那。 [page]

至于陈老丈就有儿不太一样,他有老婆,也有儿,也都没死。

这也是姜云志此行的目标。

“况且,您和刘阿婆都没有嗣了,总得有人帮你们养老送终吧?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

他是地的,力气比姜云志大得多,但姜云志现在的份不同了,让他有些畏手畏脚的。

他对姜云志祖孙二人的帮助是最多的,照他的话来说,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看着白蹄乌扬起的灰尘,王老丈喃喃自语着。

但现在他起来了,想要回报的话肯定也要多少有个度,这个度自然就要照当初接受帮助的多少来定了。

看着姜云志刨豆,王老丈本想拦下来但是没能到。

他们怎样我就怎样,这可能是寻常百姓在遇到事情时最普遍的答案了。

“不用了,我老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在哪儿过不是过?”

“过去吧?一会儿我再去刘阿婆和陈老丈家里去一趟,让他们也过去。”

倒不是姜云志嫌他们当初的帮助少了,人家也是有自己家的人,能帮助已经算是很好了。

“你们当初都帮了我和不少,现在我官了,有能力了,总得带着你们一起吧?”

作为平民百姓,有时候靠着天太近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老丈,我说想让你们去我新家那边,在那边我能给你找到佃租更少的田地,而且本该上缴朝廷的租税也都好说,您看怎么样?”

“那你问问他们吧,他们要是去那我也去。”最终,王老丈给了个最常见的说法。

“唉,当了半辈鳏夫,临了临了,得了个好报应啊……”

这么说也不对,大儿死了,和王老丈的大儿一样,不过他还有个小儿,今年才十岁。

长乐坡的民风还算可以,因为这里最靠近长安,在隋末的时候都被征了一波兵,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青壮也有,但大分都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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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姜云志把镢到了王老丈的手里,转跑到了白蹄乌边,跨上绝尘而去。

抡起镢,姜云志开始刨着地里遗留下来的豆,状似不经意的说着。

如果真的要给老邻居带过去,这王老丈绝对是首选,除此之外还有两家,但都没有王老丈的帮助更大。

四十五岁的老来得,也算是不容易了。

刘阿婆和王老丈有儿像,都是独一人,之前姜云志还好奇他们两人为什么没有搭伙过日,但是却没有得到答案。

“那我就权当您答应了啊,我再去刘阿婆他们那里走一趟。”

姜云志知不能给他们犹豫的空间,既然有个可抓那就得赶定下来,不然的话这个这么说那个也这么说,事情往往就会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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