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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苏辙反对青苗法(2/2)

有一次,著作佐郎王瓘路遇节度使承佑却没有下,承佑怒斥王瓘,将他押送到开封府。陈升之为此上奏:“朝官遇见殿帅何必下让路”,弹劾承佑骄横放肆。朝廷免去了承佑殿帅官职,陈升之因此提为天章阁待制。

陈升之字旸叔,建州建人。景佑元年,他考中士。历任封州知州、汉军知军、监察御史、右司谏、起居舍人等职。他任谏官五年,所上奏有一百数十事。一次陈升之上奏,认为昭文馆、集贤院是士大夫荣升途径,用人越来越背弃惯例,变成贵族取的阶梯,请求严格选人才。于是皇帝下令:“自今,臣僚乞为孙恩者,无得除馆阁。”

赵顼说:“陈升之颇有才智,晓畅民政。”司光又:“才智非不可用,但必须旁边有正真之士,暗中监制,方能无患。”赵顼又问及王安石,司光答:“外人说王安石邪,未免过毁,但他太执抝,不明事理,这也是一大病。”赵顼始终不听他的谗言。

熙宁二年,苏辙上书论政事,被赵顼召见于延和殿。当时,王安石与陈升之共三司条例司,命苏辙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苏辙对陈升之说:“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因此发怒,将加罪于他,陈升之劝阻无用。熙宁二年八月他被贬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陈升之就职后,赵顼问司:“最近任命陈升之为相,外面的议论如何?”司光答:“闽人狡险,楚人轻易,现在二个宰相都是闽人,曾公亮是晋江人,陈升之是建人,都属闽地。参政是楚人,王安石是临川人,属于楚地。将来他们援引亲朋,充朝堂,哪里能培植风俗?”

王安石认为许遵的话可行。司光愤然:“妇人谋杀亲夫,还可减罪吗?”王安石说:“妇人既然自首,应该从轻发落。”两人相持不下,当即请赵顼判断。赵顼认为王安石说的对,支持了王安石的意见。文彦博、富弼等人也来谏阻,赵顼没有听从他们的意见。

苏辙字由,眉州眉山人。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苏辙生于宝元二年,当时其父苏洵三十一岁,游学四方。庆历八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嘉祐元年,苏辙父三人同游都城。途经成都时,拜访知益州的大臣张方平,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

王安石又举荐吕惠卿为太中允,崇政殿说书。首相富弼,见赵顼信任王安石,料想不能与他相争,于是托病求去,任亳州判官,赵顼擢升陈升之为同平章事。

不久,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上奏说农民播,苦于没有资本,富人得以乘机贷钱,要求很的利息。因此他请求留本钱帛五十万,借贷给百姓得到利息,每年可获利二十五万。王安石看到此文,不禁大喜:“这便是青苗法,为什么不可行?”

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力保苏辙。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赵祯不恭,持要求黜落他。赵祯说:“以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宰臣不得已,把他列下等。不久,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任签书凤翔判官。苏辙要求在京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达朝廷。

王安石于是急召王广渊都,与他商议青苗法。王广渊一赞成。王安石于是奏请颁行青苗法,先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开办,然后逐渐推广。赵顼下旨准许,于是从前的常平通惠仓遗制,尽数变更。苏辙依然力持前说,再三劝阻,又与吕惠卿的看法大多不合。

嘉祐二年,苏辙、苏轼兄弟参加礼会试,当时欧修知贡

举,将苏轼、苏辙兄弟置于等,苏辙名登五甲。中第后,他献《上枢密韩太尉书》于枢密使韩琦。嘉祐六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当时赵祯已经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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