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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不错的……不
官司输赢,能站到大法官面前就是胜利……”
“不,谢谢,
丝,如果和你一起,我什么地方都去,但是和别人,白
我都没兴趣……”
“嗯,这话听起来倒是让人有
心
的
觉呢……我看来真没看错人……”
“嘿嘿,嘿嘿”傻笑声声。
“嗯,我是说,你的记
实在让人惊讶。上述这些大法官的言论,我只能记个大概,而你不但一字不差,甚至连引文
都写了
来,甚至还有脚注……天让人吃惊了……”
“一般,一般……”某人的谦虚病再度发作,不过肚
里也嘀咕“
是没看过当年的国产律政剧吧,能背法条那就是专业的象征啊……那儿想咱们这苦兮兮的,为了说服大法官还得去找他们的语录……”
吐槽归吐槽,但如果真让他接这个案
,他也只能选择这
看起来毫无技术
量的
法。
《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是个奇葩。
案情其实非常简单。
1968年,原告
克·米勒先生,像往常一样,把一堆黄书黄杂志
照地址挨个儿寄
去。
米勒先生开了一家书店,嗯,说是书店,但
门就
觉像是到了女澡堂
的那
。
这里面格调最
的杂志可能就是《阁楼》……
要知
,米国是
了名的地广人稀,哪怕
闹如加州,米勒先生的买卖也并不算太火,于是他琢磨是不是可以扩大一下业务范围,比如开展邮购业务。
米国是世界上最早且最成功开展目录邮购业务的国家,当无数的铁轨开始向内陆和西海岸延伸时,大胆
明的商人看到了其中的无限商机,于是轻巧的邮购目录随着轰鸣的蒸汽火车
一起大肆开拓。
通过目录邮购简直在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米勒先生决定效法。
但是,加州也是有法律的。
《加州刑法》第311.2(a)条,就明确规定:“任何故意寄送或者导致寄送、携带或导致携带至本州
行销售或分发;或者是在本州持有、筹备、
版、生产或印刷,意图分发或者向他人展示;或提供分发、实施分发或向他人展示任何
秽
品的,且为初犯者则属犯轻罪。”
该条法律是加州州议会
据,最
法院的《麦茅司诉
萨诸
州》以及《罗斯诉
国》案的
神所制定的。
那么米勒的行为是不是犯法了呢?
一开始并没有。
加州非常开放的。
虽然有法律,但对
书
片
得并不严格,想想也是,有着无限
光海滩酒
的地方,经济又发达,
这
事情
什么?这玩意能拉动多少gdp啊!
罗纳德·雷
州长隶属于保守的共和党,但是!
他老人家年轻时候在好莱坞混过很长一段时间,这
人怎么可能对
情制品大打
手?
自己当年稀拉哗啦一路睡过来,现在年轻人不过看看杂志
一
,这都要
的话,未免也太丧失人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