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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先例’来看,对刘泽最好的
置,便是废其王爵,贬为彻候;甚至于将来,也不排除刘泽的
孙会被封王的可能。
看着吴公顺坡下路,躬
作为秦律的2.0版本,汉律自然也同样有针对刍藁税的要求——顷
刍三石,藁两石。
说着,刘弘便
一副略有些心虚的模样,对殿内的吴公问
:“朕意,先削琅琊之一县,令其王泽以此为戒,许其日后
罪立功;不知廷尉以为如何?”
之后,刘
更是为了稳定关东,而将刘喜之
刘濞封为吴王。
那相较于秦律,汉法的人
之
在哪里呢?
而针对刘泽‘失其军’的罪责,吴公所说的先例,无疑便是
皇帝时期,
皇帝次兄,代顷王刘喜临战而逃,弃国而去的往事。
最后,还是太上皇刘太公
面,以家
和睦为由,劝说刘
赦免了刘喜的死罪;之后更是使刘喜逃过贬为庶民的结局,只失王爵,而为彻候。
所以吴公对法家的情
偏向,并不会让百官有什么不适;毕竟吴公如今履任廷尉,执国家律法之
耳,收到法家的影响也是在所难免。
在政治博弈中,陈平更是偏好于‘
谋’,分明有一丝纵横家的意思!
这
思想上的转变,无疑对法家产生了十足长远的影响:相较于秦律的‘就事论人’,汉律这
就事论事的态度,无疑更能被百姓所接受。
相较于秦律的死板严苛,汉律首先
的改变,就是因地制宜——上郡、代郡,土地产
不
,所以刍可以比其他地方少
一石。
由此可以看
,如今汉家朝堂,在这个以黄老为政的表面下,实则藏着各家学说的缩影;即便是明确为黄老
生的官员,其思想也都或多或少的受倒了其他学说的影响。
就是说,如果某人
犯了法律,那在针对这个案件的判决过程中,除了汉律的规定外,过去发生过的同样案件得判罚结果,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再往后,则是整
汉律‘人
’
分的缩影了——如果无法
量缴纳
草、秸秆,那也可以
钱冲抵,刍一石折合十五钱,藁一石折五钱;如果刍藁和钱都没能缴纳,惩罚是黄金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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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的
犯者,汉律也不认为其与国家
对,而是同样就事论事——违反刍藁税,国家遭受了损失,那为了弥补这
分损失,就罚金吧!
从这个‘细微’的不同,法家终于意识到秦律的‘不足’,以及汉律的‘优越’
在哪里了——秦法太过于死板,且惩罚太重;
碰了秦律的人,都会被当
臣贼
来
置。
思想得到转变之后,法家为了被刘氏皇帝所接受,并由此跻
显学之列,重拾战国时的荣光,也开始了对法律的探索。
当是时,长安哗然,朝堂震惊,即便朝臣
于尊卑而未开
的前提之下,
皇帝刘
也是雷霆震怒!
汉律也同样规定,顷
刍三石,藁两石,但
随其后的一句话,就让秦律拍
都赶不上了——上郡、代郡,地恶,顷
刍两石,藁两石!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天然
为皇党的吴公提
‘循例而决’,其意图就很值得品味了。
不过对此,朝臣百官也只是稍一诧异,便将吴公透
的政治倾向记在了心中——说到底,如今朝堂百官,说是个个
黄老,奉行无为而治,但真实状况,也只有各自心中知
。
就说丞相陈平,说是接曹参之衣钵,以行无为之术,但为相近十载,陈平却从来没有像曹参那样,将权力尽皆下放;反倒是
攥大权,颇有些‘事必躬亲’的意思。
但对于刘泽的
置,刘弘同样已经放
了消息——只削其土,不夺其国。
没能缴纳的惩罚,则更是惨无人
的乡邻连坐,举家
放···
用途为战
的
用饲料。
而汉法则是温柔了许多,并不似秦法一般,将
犯了法律的人直接否定,而是就事论事:法律规定缴纳刍藁税,那只要达到收取
草、秸秆的目的,就可以了——收上来得钱,也同样可以从市场购买
草、秸秆。
——以先例判案,就是法家从黄老学汲取营养的结果。
没让众人期待太久,刘弘沉
片刻,回应
:“廷尉所言虽有理,然琅琊王,宗室长者也,朕年幼,须依仗宗亲长辈之
甚多,不忍苛琅琊过甚。”
吴公说
这句话的理论依据——‘循例而决’,无疑暴
了吴公的真实
份:要么是披着黄老
的法家士
,要么就是情
偏向法家的黄老学士
!
秦律:顷
刍三石,藁两石,若不及时缴纳,就要
放,邻里连坐十
!
首先,汉律中光是关于刍藁税的说明,就比秦律要长好大一截。
与之相比,秦律就真的称得上的残酷了——刍藁税,必须缴纳
草和秸秆,一
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