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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刺史,照打不误(3/4)

哗!! [page]

周围士兵见状,一片哗然。

所有人都震惊了。

林丰一脚就杀了一人,这般的实力,简直是恐怖。其余的士兵见状,虽说包围了林丰,可是他们自的力量,也就是这般,没有太的实力,也就是他们人多罢了。

这些人看到死了一人,哪里还敢再冲上去,全都畏畏缩缩的。

林丰到了沈荃面前,沈荃吓得后退一步。林丰再往前一步,看着恼怒且有些惧怕的沈荃,说:“你说罢免我,就能罢免我吗?”

沈荃说:“我是凉州刺史。”

他个比林丰更矮,以至于林丰站在他的面前,沈荃和林丰说话要抬着,而林丰则是居临下的俯瞰。

林丰嗤笑:“本侯爷是陛下亲自敕封的镇国侯,你是什么爵位?”

沈荃哼了声:“我即便没有爵位,可我是凉州刺史,我才是最大的人。罢免你的官员,我自然可以。”

林丰:“大秦境内,县一级的官员,尤其是县令,只能是朝廷任免,你凭什么罢免?”

正常情况,县一级都是朝廷安排。

这才能保证朝廷的权威。

不至于,地方上的官员,都是由地方上的大员安排,导致地方上一家独大。只不过实际上,大多数时候,朝廷不可能一一安排,都是地方上官员举荐和提议,朝廷审一番,就准许地方上的请求。

至于朝廷要空降什么人任职,那是朝廷的安排,这是比较少的。

论规矩,林丰提及的就是规矩。

沈荃还真是没有任免权。

沈荃不甘心,他继续:“林丰,你刚才杀了我的士兵。一个小小县令,擅自斩杀刺史府的士兵,胆大包天。我即便没有任免权,可是,我会立刻上奏陛下,陈述你的嚣张跋扈,请陛下罢免你的官职。”

“哈哈哈……”

林丰忽然笑了起来。

笑声,恣意。

笑声,更是张狂。

林丰大笑过后,取腰间佩的一柄剑,搁在沈荃的面前,说:“沈荃,知这是什么吗?”

“一柄剑罢了。”

沈荃神不屑。

他占据了理,不认为自己错了。林丰如此的跋扈,这样的人,就不应该现在官场。

即便上奏朝廷,沈荃也不惧。

林丰说:“此剑名为雷,是陛下钦赐。陛下允我持此雷剑,先斩后奏。即便是太守、刺史,我持雷剑也可直接斩杀。你沈荃在我面前,算个啊?陛下允许我先斩后奏,你能比?”

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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