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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四、政ti为(3/3)

公会自然会下达给尚书省,也不用别人代劳。只是,青木熟读史书也该知,一国肇兴之时,自然政令通达、相明官清,可时日久了,便不免朽坏下来,居于之中的官家往往会被蒙蔽。国公会未雨绸缪,设了这中书省,时刻与民意相通,方可得知民间实情。

当然,这中书省也不是全无实权。中书省可以为民请命,向国公院提议案,批准后可与尚书省执行。尚书省的行政、财务、官声等一事项,中书省有监督的权力和职责。此外,国公们有了些新奇的想法,一时不确定是否可行,就会送去中书省让他们商议评估一下。一些不痛不的审批事项,国公院懒得,也会下放到中书省审。”

魏景胜不置可否地:“如此两省相制,也是帝王之。”

徐渐离见魏景胜得知真相后似乎有些失望,便又爆料:“还有一不便与外人,不过青木是徐国公幕府之人,倒也不算外人。这中书省,其实在相当程度上,是为齐国公、滕国公、辽王以及可能还有别的同盟设置的。”

魏景胜一惊:“此话怎讲?”

徐渐离说:“‘郡侯’说是公推,齐、滕、辽诸地谁人威望最重?还不是他们么?如此这般……”

就现阶段来说,中书省的设置主要为了是安抚李璮、夏贵等盟友——他们这独立国,显然不能在新国家里再存在下去了,但人家刚力参加了东海同盟军打生打死,这就要卸磨杀驴了,显然不太好吧?所以就设立了这个中书省,让他们能够参与到国家大政上来——虽然说郡伯是“民间推举”,但他们在自己地盘上权威重,走个程选上来一不难。可想而知,这些旧势力在短期的中书省内会有不小的声音,但长期来看,新制内没有给他们规定任何的特权,未来家中落,也只是自找的了。

听了徐渐离的讲解,魏景胜如醍醐,击掌:“原来如此……国公们对他们也真是不薄了!但这么一来,废国设郡也是顺理成章了,明,明。”

两人又夹了几筷菜,推杯置盏一番,魏景胜才问:“之前两省我已明了,那门下省又是有何职责?还请开之指教。”

“不敢。”徐渐离摆了摆手,然后又讲了起来,“倒也不繁杂,与唐时一脉相承,有‘封驳’之权,若是中书、尚书两省制定的规章政令有悖国公定下的宪章,门下省便可将其封驳。但仅是这般,就未免过于简单呆板,故门下省又合并了大理寺的职责,国公会任命若名‘大法官’掌天下刑诉之事兼掌封驳之权。天下法院统归门下省辖,国民若有刑诉之事,先去县法院,若有不服再去郡法院,此后是省法院,实在有大案便门下省。这又是一个独立系统,我与他们不熟,可能有些纰漏,但大致如此。”

魏景胜又来了神:“门下省也可考得吗?”

徐渐离又摇:“可考,但不是普适的公考,而是专考刑律条文得法考。这便需要一些苦读了,毕竟我国的法律可是繁杂得很。不过青木若真有心,学了也不亏,即使考不法院,去‘律师’帮人打官司,也是个颇有财的行当。”

魏景胜苦笑着摆摆手:“我可最疼这刑讼之事了,那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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