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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施恩于民(2/2)

楚云谈笑自若地解释:“你们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置屯田令》的法令本就是针对已经实施屯田的郡县,宛城虽已被朝廷收复,可毕竟还没有实施屯田政策。

“什么消息?”路招追问

至于为何使用官的百姓田租更低,这个理更是简单不过。宛城近几年动不安,百姓们清苦已久,时至今日,但凡日过不下去的人家,早已将家中耕变卖,下仍有私的人家,就算不是士族,也是家中富裕略有余财。

“也就是说,用官的百姓理应上缴六成谷,而用私的百姓也该上缴五成谷。如今宛城已被朝廷收复,理应遵循此制度缴纳田租。”

至于担心用私的百姓们会心怀不满?我看不会,因为他们清楚自家的日本就比用官的百姓们太多,而且我们同样减了他们两成田租,如此一来,无论百姓们用得是官还是私,都理应激我们。”

我在曹营当仓官

而那些不得已用官的百姓,他们才是最穷苦的,所以既然要令百姓们德,自然要着重减免他们的田租。

“今年秋收时,以官的百姓,只需上缴四成田租即可,其余六成粮可自留之,至于用自家私的百姓,只需上缴三成,可自留七成。”

正要离去的路招顿时形一震,扭:“老弟,这不好吧?主公先前颁布《置屯田令》后,明确规定‘持官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者与官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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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尘起衣袖,劲十足地:“好,那我也即刻动,前去营中视探一番,挑选能参与弓术训练的将士。”

主公事向来主张灵活善变,我们作为属下,也不应拘泥于这些无意义的规矩,只放心照我说的去办,若主公真的怪罪下来,我一力承担。

吴尘也觉得路招的话有理,附和:“公,曹公虽将宛城权力尽托于你,可我们还是不应罔顾曹公先前制定的法令。”

楚云却是纵声一笑,拦住二人:“二位莫要之过急。”

路招并不想撞楚云,可要他违背曹制定的法令行事,他还没这个胆

“路老哥,下我们初掌宛城,未施加半恩德于百姓,便开始招募兵士,百姓们如何愿意投军?你安排好细作后,不必急于征兵,且先自粮仓中取五千石粮草接济城中难民,再向城中以及各郡县颁布一条消息。”

再者,不施恩于百姓,如何令百姓们心甘情愿的伍为朝廷效力?征募不到新兵,张绣一旦大举犯,倘若宛城有失,我们即便严格遵守主公法令,又有何用?

幡然醒悟的路招面行一礼:“老弟真是将百姓们的心思察得一清二楚!我这就去照你说的办,主公若真的怪罪下来,我与你一并扛着!”

“况且,就算我们不照《置屯田令》的规矩来,这用官百姓们的田租,总不能比用私的百姓吧?这不公之举,会引起百姓们不满的。”

楚云的一番长篇大论,总算将事情解释清楚。

心领神会,起准备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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