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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六节 那个女孩(3/3)

妇人哄好孩来之后,刘知易问了句:“孩病了?”

望闻问切,他听儿童啼哭,就觉不对了。

妇人:“给孩看病光了积蓄,不得已才要买房。所以不能让价了。”

刘知易叹:“表哥,给钱吧!”

这本是三中,最不利的一,刘知易一时心,选择定下这里。一百两对他来说,不是大钱,虽然生意要打细算,账目分明,可刘知易愿意自己掏这个钱。

姜兴利无奈,让妇人去找里正见证,双方写契约,过。房屋买卖有一程,中人,保人,过一个不能少。不过也可以,私下签契约,叫白契,官府不,过的话,官府会发地契,地契是红,叫红契,官府只认红契,不认白契,因此陌生人之间,一定要走这一程,行过

妇人歉疚:“今日不行。夫君不在,过不了的。”

买卖地产,女人不了主,除非是个寡妇,没有男人。都得男人面,而且官府还要问亲族有无异议,如果亲族有异议,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亲族有有限购买权,这明显是对宗族制的保护,自儒家之手。

刘知易问:“我能看看孩吗,我是大夫。”

妇人狐疑,摇了摇

显然不信任,刘知易也没多解释。

姜兴利本就看不上这块地,女人还得等她丈夫回来,立不满,觉得是耽误工夫。

敷衍了一句,说等她丈夫回来再说,说完拉着刘知易就走。

边走刘知易还劝他:“一百两,我买了。回我把钱给你,人家等着钱看病呢。这家位置确实不好,皇城西巷实在太小,我看就选东市那吧。先把银行大楼盖起来。”

姜兴利叹:“你就是心。谁家没个难,再说了,谁知真的假的。”

说着两人就到了门边,突然里面的孩又哭起来,刘知易颇为不忍,停住了脚步。

“我去看看吧。我毕竟是医生。”

妇人听到孩哭的厉害,一阵心慌,便没有阻挡刘知易看孩,两人前后脚卧室。

一个五岁的孩,面目通红,刘知易检查过后,判断不像发烧。

问妇人,妇人也说不清楚,就说好几日天天哭,不知怎么了,看了大夫没用,还找巷里的神婆,神婆说撞了邪了,要驱邪,要她拿一百两。

刘知易怀疑多半是骗,老百姓中传各各样的迷信,给了一些神婆神汉生存空间。

正想反驳,突然心生应,刘知易明白了原委。

从腰后面摸一个红豆,放在孩手心,孩果然不哭了,慢慢呼平稳。

代妇人:“回穿起来,给她着,小心不要丢了。回最好还是把孩送去医院看看,住几天医院观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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