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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商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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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的确有些心急,他被从刑调往工,本来就是要去当尚书的,但是因为朱瞻基看不惯吴中这个老好人当刑尚书,把他又赶回了工他的老本行。

朱瞻基却不置可否地笑了起来,说:“杀焉用刀,李侍郎稍安勿躁。”

太祖皇帝当初命左丞相李善长制定大明律,集吏律二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另有五刑,十恶,八议,共计四百六十条。

今日诸卿在此,孤许下话来,凡是诸卿各自完善律法,一经采用,必有嘉奖。”

但是在原条款中,女罪,不过是杖一百,赎金十八贯。刘家氏,原本就是为了她的家宅和八亩地,怎舍得让氏拿十八贯来,他们可是把那些钱财看是自己的了。

所谓的限制皇权,在目前来说,还只是画一个大饼而已。

这些律法虽然括层层方面,却多有疏漏,以至于民间旧例行事,判案成为主

只有当儒家势力不再雄霸朝野,制度完善以后,限制了大臣们的权力,才会限制皇权。

开启民智需要几代人不屑的努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孤暂且不去说它。就先提一提这个法度问题。

只有天下人人守规,这律法才是公正的。大明也只有有了这样一法律,才能让人人守法,行有所规。才能扬威四海,民心所向。

大明要大,百姓生活要富足,需要孤与诸位的不懈努力。这其中,最关键的两,一是法度,二是开启民智。

孤不才,愿拾遗补漏,完善律法。这律法,不仅要限制文武大臣,平民百姓,也该制约皇权,宗室。

刘家当初是以氏偷汉,照大明律中第十九大项工乐及妇人犯罪中的条例对她置的。

何况,这里面还有隐私,那就是据以往的案卷来看,氏偷汉其实莫须有。

朱瞻基:“任何一门律法,先经廷议,通过之后由内阁审,再由孤来审。一旦采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修改律法,必须要经朝廷百官,七成以上同意,才能修改。”

氏夫死,照朝廷法度,不到三十,本就应该再嫁。她只是看不上族中为她挑选的浪,自己寻了外村一踏实的鳏夫,就被诬陷沉河,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

朱元璋是这样的皇帝,朱棣也是这样的皇帝,现在朱瞻基也是这样的帝王之才。

,他竟然还说赞同约束君王权力,这可是太从西边来了。

这也是对皇权的一保护,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孙后代就一定是英明贤主。

蹇义不顾面,双膝跪地叩首:“殿下英明!”

解缙虽然不赞同朱瞻基对儒家的打压,但是绝对赞同他收拢权力,因为大明就需要一个大的皇帝,才能勇往直前。

其实这虽然算起来是个步,但是律法的施行要经过朱瞻基的同意,也就是说,一些不符合皇权利益的律法,也本不可能通过。

哪有自己还没有坐稳位置,就主动说要制约皇权的!

吴中回去了工,加上还有一个宋礼当尚书,就把李庆给耽搁了下来。 [page]

当然,说是这样说,这只是给大臣们一个希望,朱瞻基才不会现在就自废武功,限制皇权。

解缙站起:“殿下,如此自相矛盾,岂是治国之理……”

如果朱瞻基不是穿越的,他当然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他是穿越的人,他能知儒家的优劣势,当然也能知皇权不受限制会变成多么可怕的事情。

蹇义有些兴奋地问:“殿下,这新律法,如何采用?”

朱瞻基以前不了解李庆,更信赖声名远扬的

李庆这个时候抱拳说:“殿下,臣愿前往林州,审此案,并让这件案天下皆知。”

朱瞻基摆了摆手,笑:“解师无需担忧,孤知自己在说什么。一个庞大的帝国,治理起来本就是循序渐,许多治理之策,也都会相悖。在遇到这样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斟酌再三,形成妥协与平衡。

关于案件过程,众人很快就据法令有了明确地重审程序,关键还在于朱瞻基利用这件案达到什么目的。

朱瞻基提了两要求,说:“其一,孤要人人都知,乡老虽然代表朝廷,却不能断人生死。其二,宗法必须要小于国法。”

差过了这些话,众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刘家事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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