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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东方狂欢节(2/2)

带来虽然在兵力上算不上南中的级势力,但人家有城有人,富裕。综合实力肯定是居于众蛮夷落前列的。

这就是南中夷蛮对火的崇拜与尊敬。

祭火神,拜烈火,以火为舞。

吃人嘴嘛。

兀突骨倒是个朗的汉大,密。倒不似《三国演义》中描写的那么夸张,但没有丈二,却也有接近两米的。什么有鳞甲,刀箭不能侵;不五谷,以生蛇恶兽为饭……都是夸张的写法了。

刘瑁居中,令兵士端上整的烤羊与众人分酒伺候,让诸人尽兴而归。

孟获本来也是不愿意来的,毕竟刘瑁现在是他的竞争对手。他一心想要娶得祝,志在必得,但是刘瑁给了他很大的威胁。但是他同族的兄长孟琰却告诉他,刘瑁是一只困在渊的龙,尽早有一天会一飞冲天,要他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与刘瑁为敌。

要知,后来留名史册,为蜀汉政权立下霍霍战功的“无当飞军”就自于他的队改编而来的。

可不是一般的女,那可是整个南中地区蛮夷公认的“圣女”。谁不想抱得人归?就算不能号令群雄,但也可以得到带来的支持。

有朱提孟家少主孟获、乌戈国王兀突骨、银治主杨锋、第二少主董荼那……

乌戈国位于牂牁郡东南,与界。也就是后世贵州与广西界的地方。真正地生活在大山之中的族群,能长成兀突骨这么大的已经属于人级别的了。要真长到两米七几的大个儿,在山中估计也活动不开吧?

但当地的居民们还是大分返回了城中。

这个人看上去不象是武艺之辈,但神中却透光。汉人鬼主意多,事事难防啊!

杨锋倒是还行,至少看上去比其他人长得好看一些,更象是汉人。刘瑁不知的是杨锋所在的银冶族人其实是秦王朝时期放的罪人一族。他们能这么快地在南中诸夷中崛起,是因为他们掌握着比南中蛮夷更为先的生产力。

直到他看到刘瑁。

何况刘瑁自己心虚,估计八成很难在娶祝的事上全功而返了。早拉拢一下各族的年轻一代,对后面的大事总是有利的。

董荼那就是个打酱油的,他与第三的阿会喃,平日里就是孟获的跟班。因为第一、二、三离孟家控制的南蛮比较近,他们几个族的人本来就走的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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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一个单纯的狂节,人家带来主还要在这儿为女儿招亲呢。

……

“火”,是人类从野兽向智慧生转变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

他这次来参加带来举办的火把节,倒不是为了娶祝的,他老让他来会会南中英雄,好为他接下来登上王位作准备。能得圣女亲睐自然是好,若不成也不求。在他看来带来的人都是小矮人,还是族中大的女更适合他的审观。

过两天与这帮人在擂台上碰到,最少不至于下死手不是?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惧怕黑暗。

人群散去后,刘瑁邀请了几个落的青年才俊到营中饮宴。

就算不为别的,大家也都得给带来主留几分面不是?

直至夜,火把节的第一天终于在乐的气氛中结束了喧嚣。很多从各地赶来的其他夷蛮落就在楪榆泽畔扎下了营寨。

刘瑁也没有回城,他让甘宁把三百锐开到了城外,扎下了行营。

若论个人勇武,杨锋确实比上孟获、兀突骨这些蛮夷勇士弱一些。他杨氏一族有甲利刃,会练兵之法。杨锋也是一个懂得练兵的后起之秀。

说好的比武招亲,孟获认为自己的机会绝对是首当其冲的。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惧怕夜间没的猛兽。

他后面招亲的事会怎么样。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用象野兽一样茹饮血。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用在寒冷的冰雪里瑟瑟发抖。

如果能得祝亲睐,带来主肯定会站在她夫家背后支持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给刘瑁面。比如正在与乌戈国开战的八纳就没人来,秃龙的人也没有来,定的儿晋也没搭理刘瑁。

孟获不是家中长,他还有一个哥哥孟节。但他却被早早地被立为家族的继承人,完全是因为他是孟家百年来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二十三岁的他已经以勇武闻名与南中,整个南中诸夷之中,若以个人勇武论,或许只有前那个大的兀突骨能够与他一分下而已。

就地扎营,倒不是刘琦懒得来回奔走,是李恢建议他要抓时间与各族的使者打好关系,争取多拉一些人到自己的战船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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