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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添一笔巧救三条人命(3/3)

一个唐朝繁文中的狂草的“殺”字。

在当时,决定罪犯的路只需要执法者签署两个字,就是“放”与“杀”。

在这一瞬间,唐虎有一直接撕掉这份判文的冲动。

好在他上冷静下来,作为后世名校的材生,知这纯粹是幼稚的行为。

撕掉,人家难不会重写一份。

带来的后果,完全可能祸及唐虎的家人。

冷静后,又仔细地看了看判文,接着,他咧着嘴笑了。

“殺吗?我放行不行!”

小爷我别的本事没有,学学“十”改“于”还不简单!

雍正巧改遗诏,这对于后世之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四爷,谢谢了!”他嘿嘿有声。

拿起笔,在“殺”字的上面了一

要知,“殺”与“放”如果是一笔一划来写,自然是一目了然,本不可能存在着改字的说法。

可这张县令,大概是自诩书法不错,用了狂草来写了一个“殺”字。

这样一来,与“放”就有些神似,唯一的区别,“殺”字上面的“?”的中间留空白。

唐虎这一,这中间的空白就没有了。

“殺”字就变成了“放”字。

写好后,他将判文装回了文书袋中。

也就在他躺下没有多久,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来的人正是吴直。他轻声叹着气,“你倒是睡得香。”

这话的意思……

当晚,唐一家在县衙不远的一个客栈住了下来。

慢慢的,唐虎也了解了唐今天在大堂发生的一切。

结果在意料之中,县令以一很婉转方式拒绝了唐,并告诉唐,他已经签署了判文,如果想改判,可以找新任的县令申诉。

最不懂,知这是安话,也是清楚,张县令可是调任升为州府刺史,新来的县令只是县令,怎么可能去改判刺史大人的判文。

第二天一早,他们早早就到了县衙门前。

县衙门两侧,官差站成了两排,一大群的百姓围在了周边。

正式任命为刺史的张升,此时满面红光的从县衙大门走了来。

看他这风得意的劲,唐虎却是歪着脑袋——一个离死不远的人有什么好看的。

新任的县令弯着腰将张刺史迎到了停在官上的官轿上。

送走刺吏大人后,新任县令田县令,他接手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刺史大人一再代的,包之杰私放罪犯逃狱的案件。

但凡为官者,初任时期,自然是足表率,这田县令也不例外。

唐虎——吐!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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