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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gao利贷受害者(2/2)

但他此刻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

这仅仅是耻辱吗!

我要“燎”了你!

新的方案就是一年后只累加25%的利息分,没有双倍这些逆天的计算方式。

这是一个典型的受利贷压迫的受害者。

助力一: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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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黄氏换铺让各个分铺有独立自主权,唐虎相信,整个洛都成了黄氏换铺的了。

唐虎有一去“日了你”的冲动。

10万两(原本金) 4万两(上一年利息本金)x2倍=28万两。

这样的类加算法,到了第五年,自然是天文数字了。

机会虽然大都是创造的,但是黄氏换铺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个错误,所以,唐虎需要的第一个助力,就在古仓街的黄氏换铺现了。

冷静下来想了想,他想到了一个伟人说的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下,他终于明白,四大银坊为什么在洛开发屡次受阻的原因了。

这个计划,他需要三个方面的助力。

在大唐名义上最发达的几个重经济区域,其“金市场”却是掌握在岛国的一个财团手中。

这一拖就拖了五年。

此人曾经是洛知名的商贾,还有一家布艺工坊。

但是这个“燎”呢,要有“度”,不能那么的“肤浅”,要让所有人真正的认识到,这个黄氏换铺的存在,就是一个祸害。

五年前,吴向黄氏换铺贷银十万两,合约文书约定年利息40%,一年内归还。一年期满后,就不是照40%归还的,而是照本金加利息的双倍。

因为文书中就明确约定,必须是全额归还,否则都算是违约。

这还了得。

既然还不起了,吴脆就不了,事实上他也没有这个能力去

但是,黄氏换铺给他的答案是否定的。

他当时签订约定文书时,就明显忽略了这一,只记得归还40%。结果到了第二年才发现自己还不起了。

最近,黄氏换铺新的方案推后,吴的心思就活了。



带了一批工坊里的人来闹事了。

如果这样执行下来,吴不仅仅是倾家产,还会吃上官司,因为,还有一大笔的欠银还不上。

这样一来,五年也就30万两左右。

如果第二年还是没有还,那么,是28万两 11.2万两x2=78.4万两。

黄氏换铺是一片大草原,我唐虎就是星星之火。

换铺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一个换铺,也就是唐虎去过的那个换铺。 [page]

这一闹,这个黄氏换铺采取的第一个办法就是报到洛古仓街所属区的衙门。

照吴的经营实力,如果只是每年照本金40%去归还,当然没有问题。

所以,吴就狗急墙了。

新的方案是新的方案,吴的还贷银方式必须是照原约定执行,而且原协议文书约定,贷银不得超过五年,超过的,黄氏换铺有权以吴原协议的抵押来执行。

益州被自己打掉了,扬州还没有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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