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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615节 违抗王命,这不是找死么?(5/5)

人饿死!

说起来简直就是梦话,可的确如此。据说,圣王和圣母娘娘为了粮发都急白了。

比起之前的赵官家,简直好太多了。

至于鞑,那就更是不能比。

就连县衙中的官人,也经常下乡,怕他们的日不好过。换了以前,几辈的人都没听过啊。

大王真是圣人降世,王后娘娘真是圣女菩萨啊。

地厚之恩!

等到耕以后多了,日就会更好过。

这不,各地新修的社,就算不是炎黄帝社,他们也往往为大王娘娘祈福。

可是,长洲县的百姓也很苦恼。

真的很苦恼。

因为娶媳妇太难了。断香火的太多了。。

前段日,圣王下了《禁杀婴令》,宣讲的县令官人告诉百姓,本县的男女比例,已经达到三比一!(史实,但却是明初的数据)

也就是说,本县男的数目,是女的三倍!大唐男多女少最严重的地方,本县排第三!

难怪那么多人娶不上媳妇,这比例也太吓人了。

可所有人都知,这是个事实。平日里都能见到,明显就是男很多,而女很少。

原因么,大家也都清楚,残杀女婴!

《禁杀婴令》一公布,他们就忍不住想嚎啕大哭。

圣王说了,不能让大唐男儿无女可娶,从今日起,凡是生女婴者,可每年领取一块银元养育钱,一直领到五岁!

还说,凡是将来嫁女达到三人者,可免税一年。

至于杀婴的残酷罚,他们也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毕竟,谁愿意杀害自己生下来的孩

慢慢好过起来,朝廷给了补贴,为何还要杀婴呢?又不用再缴纳人税。

他们平均每二十亩田,只要年景不差有耕,一年两季五十石粮。扣除十石税,还剩四十石,足够养活十人!

这还不算家里女人养蚕织布的收

情况下还要杀婴,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所以,腰斩再酷烈,也杀不到他们上,反正他们有了保障,也不会再杀女婴的事,造成男无女可娶。

但是,在浒墅乡古柏村,今日却现了很不谐的一幕。

“听说了么,王十三烧死了刚生的女婴!”一个村民指着一,恨恨将锄往地上一顿,“圣王的旨意下来大半个月了,乡公所村公所天天重复朝廷的命令,可他还敢!不怕王法么!”

另一个村民说:“这是王十三杀的第四个女婴了,不生儿不甘心啦!”

第三个村民叹息:“冤孽啊。王十三前三胎都是女,被他溺了。这第四个,他就不再淹死,而是要烧死。”

“你为何?他说自己命背,连生几个都是女,是那女魂不散,是鬼,不怕溺,这次就用火烧,看她下次还敢不敢来!”(史实)

有一个村民:“古柏村一百多人家,一半人家打光!我好好一条汉,年过三十也没娘!这怪谁!古柏村当年可是个镇,现在变成一个村了!”

“王十三烧死女婴,就没有人阻止么?”这汉

另一个村民:“阻止?怎么阻止?他是偷着烧的,等别人发现,孩都烧成一团了。哎可怜呐!当年,我也溺死过一个闺女,要是当时不死,现在也快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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