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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谢礼(2/3)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怎么过日都行,但他有娘、寡嫂和小侄,若成了依附民后想要再逃会很困难。

若远走他乡,就是,难以安心在别的郡县住下,只能当“山湖人”,或者投奔到豪那里,成为对方的隐

每个月保护费,没问题,可对方若是胃大,要把产业都接,到时怎么办?

那吕全诬告青林,不是想血这么简单,而是要直接把肆抢过来,让青林变成‘掌柜’。

青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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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若有所思,只是为青林的遭遇到唏嘘。

“话不是这么说,不怕贼不来,就怕贼惦记,对方若有心,随便....”青林说着说着,又看看左右,再说: [page]

李笠知青林说得有理,如果有得选,他也想带着家人远走飞,但不到。

李笠摇摇:“不怕,有柳府君在,他们再肆无忌惮,也不至于公然为难我这个小吏。”

李笠觉得若是自己日后买卖赚钱,譬如开个邸店,一旦生意好了却没有给力的靠山,怕不是要重蹈青林的覆辙。

当然,留在鄱,也有被人秋后算账的风险,但在两个风险之间权衡利弊,李笠觉得自己还是留下来比较好。

若情况不对,再说。

王府的人有多霸,至少接下来几个月,他们不敢来,总要等风声过去。

所以青林狱后,知情况不妙,上张罗着变卖家产,将肆转让,然后带着家人远走他乡,避祸去也。

外室就是小妾,因为正室不待见,青林在城里购置别院,安置小妾。

加上青林手,需要变现大量钱财以供自己和家人在外地安家,所以就把外室居住的别院送给李笠。

李笠不在意这细节,宅是好宅,也合适他居住,太大反而不好,所以这就够了。

青林这样的人,开个肆,生意火爆就引来饿狼,这饿狼胃很大,青林怎么喂都喂不饱,只能开溜。

青林这样的商贾,经营肆多年,后世的话说就是“黑白两都有人脉”,在鄱王府面前,却如同砧板上的

想着想着,李笠问青林:“不知吕全后面、在王府里依仗的人是谁?请东主知会一声,我日后也好提防。”

看上去,这样的选择不错,但风险很大,毕竟,他不是单一人。

青林拍拍李笠的肩膀:“李郎,我不是杞人忧天,虽然王府那边要整的人是我,但此案因你而翻案,恐怕...恐怕王府事日后会找你麻烦。”

吕全虽然被打大牢,但鄱王府依旧在,事们和此案脱了系。

“找几个人,暗中害你命,然后寻个僻静之掩埋,甚至沉湖底,就算你家人到官府喊冤,柳府君没有证据,又能如何?”

李笠不认为青林不知轻重,鄱王府的人上门收“好”,怎么都要给,但对方索求无度,以至青林都受不了。

事们奈何不了当朝驸、鄱内史,却可以等柳偃离任过后,暗地里对付青林,甚至直接就买凶杀人。

青林本想把自己住的大宅送给李笠,但觉得宅太大不合适,担心李笠接不住,变卖也不好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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