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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可能(2/3)

第一,理不严,御下无方,竟然让人有机会在王府里投毒,这是理责任。



牢是酷刑,但耗时较长,如果对方认为他是凶手,必然严刑拷问,什么鞭挞、倒吊、炮烙等等。

李笠和冯典府无亲无故,所以不奢望对方手相助,制止詹良的恶行,毕竟明哲保才是官场千年不变的潜规则。

然而冯典府若脑真有病,就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关闭王府各门,禁止任何人外。 [page]

明明,我什么破绽都没被你们抓到。

典府丞一职,类似于家(公职),鄱城王府了投毒命案,冯典府是有责任的,责任主要是:

所以,“凶手是外人”这个结果,对于冯典府来说就是最佳结果。

李笠想到这里,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想到了一

朝廷频繁大赦,但百姓更加频繁的逃亡,也许百姓目不识丁,但不代表他们蠢。

一想到自己可能就这么死去,李笠有些不甘心:明明,你们什么证据都没有。

李笠觉得有些冷,为了转移注意力,索琢磨起冯典府的动机来。

王府事詹良行事如此恶劣,当典府丞的难不知?詹良要死他,难那姓冯的不知?

第二的责任,可以甩给官府,让官府去破案,毕竟鄱郡廨官吏名义上是鄱王国的国官,有义务为封君找真凶。

然而,崇佛并没有用,成日里念经,无法化解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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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笠之前从养老鸦少年贾成中得知,据说冯典府是狱吏

虽然很快就被官军扑灭,但也说明许多百姓已经忍无可忍,只要有人挑,就会揭竿而起。

那个冯典府这么安排,一定是有特别用意。

江州地界不到十年时间,先后有鄱鲜于琛、安成刘敬躬造反,这两位在短时间内召集数万人起事,攻破郡县。

现在,姓冯的置手法,可不像是要甩锅给官府,而是要自己搞定,至少在报官前,定下谁是凶手。

李笠眯着,把自己想像成冯典府,来个换位思考。

第二,必须找凶手,或者协助官府找凶手,否则凶手继续潜伏在王府里,王眷就危险了。

无数人心中的绝望,让他们化作一柴,当火星现时,燎原大火瞬间就烧起来,那个时候无论贵贱,都会被火海吞没。

但是,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并无仇怨的前提下,对方还是要整他,这让李笠觉得很愤怒。

要么,让我‘畏罪自杀’,如今把我泡在牢里什么意思?

剥削、压迫的百姓,让百姓放弃反抗的念,专心,修来世。

一个狱吏,好不容易成为藩王王府(其实是别院)的典府丞,若是因为一起命案,失去藩王信任,跌落尘埃,意味着多年努力全泡汤。

这么刺激的酷刑不用,把他扔牢里磨时间,脑有病么?

然而,官府似乎我行我素,觉得有军队在,刁民掀不起风浪,百姓的日照旧不好过,这到底是各级官员心大,还是觉得无所谓?

李笠觉得,至少鄱王府里的人,面对‘自己人’在城里横行霸的恶行,本就是无所谓的态度。

狱吏若不是混日的饭桶,必然是见多识广的老油条,那么,这个冯典府把他扔牢里,想什么呢?

这样的残酷现实,不再是课本上的寥寥几句描述,而是他逐一受过的真人真事,刻骨铭心。

那么,为了亡羊补牢,必须向藩王证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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