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七十三章 刀(续)(2/2)

其麾下徐州军,实力劲。

那么,能够消除病灶的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么?

“甲士的腋下,一般是破绽,来,被人用刀或者匕首一,至少重伤。”

可依旧在城里嚣张跋扈的宗室、甲族弟,那些每日醉生梦死的富贵人家,各官署的陈规陋习,街巷尾聚集的乞丐,说明了什么?

肌肤上的伤,脓,淤青,确实愈合了,可病灶不在肌肤上,而是在内的五脏六腑里。

带着内人钱氏在建康定居的陈顼,看着建康城里的一幕幕,觉得国家很可能是...

“郎君说笑了,若一对一格斗,我抓住这盔上小旗杆,不等于...”典事抓住的‘旗杆’,笑:“岂不是把腋下来了?” [page]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原来如此,陈顼,这下他算是明白了。

“原本是雁翎刀的刀制,不过既然好用,开刃又方便,所以,环首刀也能有。”

“还没有,毕竟这刀到底好不好,还有争议,环首刀自古以来都在用,用得趁手,何必折腾呢?”

徐州刺史、新平公李笠献雁翎刀,这件事陈顼有所耳闻,听说雁翎刀前端略微弯曲,不是直刀,所以来了兴致:“不知可有雁翎刀?”

陈顼看着手中开了反刃的环首刀,想着典事所说,有些走神。

被侯景逆贼折腾过的建康,如今看上去,已经和侯景作前一样,繁似锦。

正走神间,那典事让人拿来一把环首刀,鞘后,只见刀刃寒光闪烁。

典事说着说着,笑起来:“历年来,刀匠制刀,刀条淬火时若把握不好便容易弯曲,还得费力气直,这雁翎刀末梢带弧,起来必然费事,何必改呢?”

据说新平公李笠今年二十七岁,小对方两岁的陈顼,觉得自己相比起来,差远了。

正所谓“工善其事,必先利其”,新平公对改良兵、铠甲都那么上心,想来对打仗确实有心得。

真的是这样么?

典事仔细介绍着:“反刃的好,是砍、刺之后可以挑,以反刃伤人。”

很可能如同大病过后的病人满面红光那样,其实是回光返照。

徐州军的装备,和其他官军有些不同,尤以铠甲为甚。

在外奋战的将士们,不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将内病灶消除,一如环首刀可以御敌,却无法剔除内的病灶。

再往前,战功也不少,相比之下,陈顼觉得自己仍需努力。

“这是磨刀,以磨开刃,看看,这刀尖后二寸刀背,也开了刃,名为反刃。”

他和兄长,是靠着叔叔陈霸先立下的功绩才得朝廷予以任用,如今兄长外任地方,开始牧守一方,他则在京为官,也不知何时才能有所作为。

陈顼总是听说,徐州刺史、新平公骁勇善战,未能亲所见,现在见着布面甲,算是中窥豹。

当然实力劲,今年年初,齐军寇,新平公率军迎战,接连击败三路敌军,还攻下北徐州、南青州,战功赫赫。

新平公二十五岁时,正在徐州与齐军鏖战,连克两支齐国劲旅,又守寒山,让御驾亲征的齐主无功而返,如此战绩,着实让人羡慕。

兵仗的制局,其区区典事就敢对前来领兵的朝廷命官索贿,人们对此却习以为常,可见吏治败坏到何地步。

‘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又不是不能用(过日),何必改呢?’

看着前这位笑眯眯的典事,以及方才的所见所闻,陈顼觉得,或许他们还是有机会大显手的。

“若是几个围攻,盔上旗杆会不会被人抓住,都无所谓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