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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位期间倒无所谓,可等儿
即位后,对资历、声望、门生故吏众多的堂兄不放心,于是必然内讧。
李笠便要换一
用法。
在不破坏现有地方行政区相互掣肘、平衡的前提下,在汉
江
地区(夏首),设一个地方权力副中心。
这个权力副中心,掌司法权、
资转运调动权,由皇帝任命的人各自担任主官,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先
事,后请示、报备。
李昕以“观察使”的职务,率领一万中军驻扎,
有火炮,不
涉地方事务,顺便保护提刑司、转运司官吏,使其能够有效的“现场办公”。
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沔北地区,各类案件复
,在夏首的“大区级”提刑司署
行。
除了死刑要上报中枢,由皇帝勾决外,其他案件,由位于夏首的提刑司署自行审
、予以实行,事后上报尚书省。
若尚书省觉得案件有问题,再走程序重审。
夏首又有“大区级”转运司署,负责中游地区的
资转运以及赈灾事务,可以就近
理突发的民政事件(调集
资救灾、抗灾、赈灾),事后上报。
若尚书省觉得
置不妥,再走
程重新
理,反正先把事情办了再说,不能凡事都上报、等决定再实行。
而卫王李昕,只承担军事职责,防止内
、震慑各州军事主官的责任,不
手地方军、民事务。
一旦中游各州
现变
,当地官军无力平叛,那么李昕就可以派
军队,第一时间协助当地官军平叛。
若
现大规模叛
,李昕的职责,就是守住夏首地区,让叛军如鲠在
,挡住叛军前往下游的脚步,给朝廷争取时间调集平叛大军。
而装备着大量火炮的平叛大军,没人可以抗衡。
火炮,就是李笠的底气,他不打算将火炮普遍装备军队,而是要握在手中。
包括火炮、火药的制作。
只要有火炮,他就不怕地方大员造反,也不怕对方勾结外敌,因为有了火炮,他的中军在战场上,不怕任何对手。
这也是李笠决心破局“宗王政治”的底气所在:宗室不需要掌握地方大权,只需拿着御赐“手枪”一把,震慑地
蛇即可。
“手枪”
弹只有两三粒,杀不死一群人,但足以杀死敢冒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