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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为什么要这么写?(2/2)

当这两首诗都完整地被李纵写下来后,众人又是看了看。

怎么他夫人这么小、这么年轻,还这般好看!

在简单之中,不乏妙回味之

总得来说,有些特立独行,敢于打破世俗常规。

毕竟像是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见。

仅凭如此两三首,便下断定,也太早了。

一首是杨万里的《多稼亭前两槛芍药,红白对开二百朵》,没错,它的名字就是这么长。

所以不是他不能写,只是他已经写过了,可能也写腻了。

烨:“那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来会?我只是纯属好奇!”

看嘛!

就是大家一读就差不多能读明白的那,不明白的地方,那一定是他用修辞了,像是比喻这,而不是像陆议自己的叔叔那样,追求的是复古的觉,十分繁缛。

这才像是会的诗,第一首写有了,第二首,写人也有了。

李纵自然是没有问题。

:“你之前还写了两首诗吧,要不,也一并写下来,让大家也都欣赏欣赏。”

当然了!

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可能写那些风雪月。

又把之前的两首诗默写了下来。

又提了一个新的问题。

顿时都不由得羡慕嫉妒恨!

这三首加起来,完全可以当成是《夏日会·其一芍药》、《夏日会·其二仕女》、《夏日会·其三炎日》。

这三首诗下来,所有人对李纵又有了新的认识。

常人不同,晚辈更喜待在清净闲适的地方。”

因此,当要他写第三首的时候,他注重的,就不再是会上的东西,而可能是自己的心境、

倒是刘烨这边……

关于诗风方面,李纵的描写也是十分简单直白。

陆议在读完了这三首诗后,也是对李纵:“李纵、李佩弦的才名,今天算是见识了。”

其实想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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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有几分给人以清新俊逸的觉。

难关便算是过去了,张超这边,也没有说跟陆议比如何如何,因为他觉,李纵可能还是比不太过陆议。

“对!一来就有三首佳作!”刘烨跟着说

然后李纵也是想说,这才哪到哪,前面都是开胃菜,今天,他打算要么不抄,要抄,就一气抄多,让话题炒得更一些。

这大概便是他的诗风了。

虽说不至于很惊艳,但已然到了不敢小觑的地步。

另一首则是《杂曲歌辞?妾薄命》,这原本是用来描写舞的诗。

李纵便:“我是陪我家夫人来的。因为很少能有这样的盛会,然后,平常也很难才能门。”

而且……

因此,随后,李纵便对众人:“既然如此,那上菜吧,有饿了。接下来,边吃边聊。”

众人此时再看李纵背后的莺儿,顿时明白过来。

等到大家都没有了疑问后。

而经过这一番问询过后,在座的人对李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不过这家伙也太气人了! [page]

不走寻常路,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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