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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征服(2/2)

这样算下来一影片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4倍才能回本,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收,比如电视播放权、录像带版权等。所以很多人投资电影大多数时候都是赔钱的,这也导致了国内电影市场越来越萎靡,很多电影人跑去制作电视剧。这分账模式一直持续到新世纪初。

“行,要不你大概说说你的这个故事?还有一些拍摄想法,演员人选之类的?”

“哎,林导你好,我是群舒。”矮胖男人赶从座位上站起来打招呼。

1995年,国产影片《红樱桃》开启了票房分账的先河。在每100元票房中,首先要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以及3.3元的营业税,剩余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院线双方35%和65%的比例分账,制作方的分账里面扣除10%左右的发行费用才是最终所得。

这个时期大多数时候,发行公司要拿走10%—15%左右的发行费用,剩下的20%—25%才是制片方所得。据和中影签订的发行协议,新世界影业这次可以拿到净票房28%的分账。

此时净票房中影院及院线要拿走其中65%的份额,剩下35%才由制片方所得,这其中还包括发行费用,一般发行费用大概是制片方分账的5%—15%,当初新世界和中影签订的发行费用为7%,算是一个非常低的费用了。中影在发行费中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主要在自家旗下的影院依靠这电影赚到了不少钱。

“是关于那《征服》的吧?剧本带了吗?”三人寒暄几句之后,林东峻就直接正题。

议室。

“哎,带了,您给看看。”群舒赶准备好的剧本,递给林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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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写完,一会修改。

孙红镭喝着自己前的凉茶不再言语,接下来就是群舒的表演时间了。

另一个时空中,真正提制作方的分成比例是华夏开启大片时代之后,也就是《英雄》上映之后,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阵容的级商业大片拥有大的票房潜力,这才有和院线的议价能力。

“我知你,《命案十三宗》的导演嘛,请坐。”林东峻和他握了握手,示意两人就坐。

今天是孙红镭说是要带一个朋友介绍给林东峻,当然言语里的意思是想找林东峻拉投资,林东峻问了之后才知是孙红镭自己找的一个电视剧本。

不过导演没啥名气,之前只有一比较名的《命案十三宗》

“林哥,这是群舒导演。”孙红镭笑着向林东峻介绍起一个胖乎乎的矮个男人。

两千年初,电影的票房收益大概是这样的,在总票房收中先上5%的电影专项基金以及3.3%的营业税,完税后剩下的91.7%的净票房为院线和制作方所得,。

“嗯,好。”

这哥们背靠星宝源,圈里认识的人也不少,还真让他搜到了一非常适合他的电视剧男主角。

这里顺便提一下华夏电影票房分账的大概历史。1994年之前,国内电影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各大制片厂制作电影的费用大概为50万左右,中影公司向各大制片厂以90万元一的价格买断电影,然后中影公司向各个省的发行单位发放拷贝。中影公司从总票房中拿走70%,24%留给各个省的发行单位用作院线的建设,剩余的6%上缴各省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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