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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知错能改的皇帝(2/2)

坐在县衙大唐上,李承乾仔细的翻看着此案的卷宗,下面长安县令和都尉都恭敬的侍立在下面,从他们抖动的双就可以知,这两个仕不久的家伙怕了,即使他们并不觉得自己的有什么错的。

要知唐律为了避免官员徇私,规定官员不得在自己的家乡担任父母官。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朝廷官员为了照顾家乡宗族父老,都会想办法和家乡的现任父母官拉关系,大家相互有书信来往,相互照应,这早已不是官场上的秘密。

听到了这个解释后,皇帝觉得房玄龄所说非常有理,琢磨良久,定下一条规定: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如果有人被判了斩立决,也不能立即斩首,而是要复议五次。

皇帝因为愤怒斩杀了张蕴古后,又渐渐后悔了,因为李好德也确实有病,应该得到宽宥。张蕴古也确实存在徇私卖好的嫌疑,但即使张蕴古罪行确凿,照《唐律》,也罪不至死。

这件事被来后,御史们纷纷弹劾张蕴古徇私舞弊。更有甚者,挖了另一个细节:在皇帝打算宽恕李好德的时候,张蕴古急忙到狱中,以私人份将旨意偷偷透给了李好德,而且还和他博戏(赌博的一形式)。

为了送老家的父母官(李厚德)一个人情。

“好,既然如此,那就把人都提上来吧,这几个小能啊,能把孤和秦大将军都折腾来,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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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又开始抱怨宰相房玄龄,说:“朕当时盛怒,即令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理?”

被皇帝劈盖脸一顿数落的房玄龄等人十分委屈,随后言说:陛下拥有至无上的权力,包括将犯罪嫌疑人斩立决,人臣若不领旨,既有忤逆犯上之嫌。

这件事足以说明:张蕴古和李好德的关系非同一般,若说张蕴古审理李好德之案没有偏私,鬼都不信。最终的结果是:皇帝大怒,令斩蕴古于东市!

不、不、不,长安令刘营摆着手,赶解释:“殿下,臣绝没有、没有屈打成招,他们都毫发无伤啊!”

在李承乾看来,皇帝这个人上,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缺,但他确实可是说是个仁君,这倒不是说不杀人就是仁君,而是他知自己的缺后总在想办法弥补。用制定律法的方式,来避免自己误杀,用法律来限制滥杀之权,这就是皇帝可敬可的地方。

敲了敲桌上的案卷后,李承乾淡淡说:“这些供是屈打成招得来的吗?”,这么问当然是有原因的,据卷宗显示,死者的弟弟目前正在都尉府任职,而且他也是那一家人唯一幸存的一个。

如此,门下省、御史台和大理寺在两天内多次复议,就最大范围内避免误判,这样下来,贞观年间被斩立决死的犯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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