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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立威(2/2)

由雍州署接手并行了调查,经过官吏们三天的摸排调查,把目标锁定在了钟守瑜的下属庄延之上,官府怀疑庄延之得原因是案发前几天,这二人发生过角,而且当时庄延之还私下里跟友人发狠话要死钟守瑜。

看上去放要比徒刑要,一路上走走停停,沿途还有风景可看,可实际上被判刑的囚徒苦不堪言,看过《浒传》的人都知,林冲被判充军,脚都走血泡,得不到护理而溃烂。

恰巧案发当晚,庄延之没有人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办案官兵还从他家里搜了一柄带血的匕首,据仵作对伤行比对,认为那就是杀死钟守瑜的凶,证据确凿。

唐朝律法中规定囚犯坐牢最多只坐三年,罪行超过坐三年牢的就不能坐牢了,而是要判刑,也就是放。

什么是徒坊?徒坊就是判了有期徒刑的囚犯们专门坐牢的监狱,是刑罚的执行机关,其实大理寺狱、刑狱、金吾卫狱、长安万年县狱,都不是专门让囚犯们坐牢的监狱,只是看守所,唐朝真正的监狱是徒坊。

前往放地的途中,多是荒郊野外、崇山峻岭,路难行,目的地也都是苦寒之地,要么就是瘴气弥漫、猛兽毒虫横行之穷山恶,到了目的地每天还要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链从事繁重的劳作,一年半载下来,就算没有病死,也会因为生活条件差、伙差营养跟不上而活活累死,就算年轻壮汉也扛不住,每年有多少人死在放地本无从可考。

“咦?”苏扬审一份卷宗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这份卷宗是一个被判死刑的案,凶手是右藏库小吏庄延之,而死者是他的上司右藏库丞钟守瑜。

只过了一天,在苏扬持下,大理寺官署对京师监狱系统行了大清查和换血,大理寺狱就有好几个官吏被革职查办,东西徒坊也有好些官吏被摘去了乌纱和官袍。

年县的徒坊。

在这件案上,大理寺六个寺丞有两个人认为此案存疑,另外四人认为证据链完整,庄延之有作案动机,又在他家发现了凶,此案定是庄延之所为。

巡视了东徒坊之后,苏扬等人又去巡视西徒坊,同样把巡视时观察和经过询问得到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

这件案让苏扬想起了半个月前有人向大理寺投告密信的事情,而且他这几天正在考虑如何寻找切对飞凤楼行打击,飞凤楼暴来的密探和刺客人员之中,有一人正好在右库藏任职,这或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契机。

钟守瑜是在自己家附近的巷里被杀死的,死亡时间应该在时左右,尸在天亮后被邻居发现,随后报案。

一时间京师监狱系统内风声鹤唳,平时光明正大收取犯人及其家属孝敬、索要好的行为销声匿迹,欺负、待囚犯的事情也不再发生,官吏们都夹起了尾人。

这天早上上班后,苏扬跪坐在案桌边准备开始工作,他作为两个寺正之一,而且是专门负责京师案件的寺正,审批复案件卷宗是他的工作之一,而且他还是大理寺审批复京师案件的最官员,另外一个寺正杜贵负责地方州县案件的最终审批复

如果负责终审的寺正也没有通过地方官府报上来的案件卷宗,那么案件卷宗就要打回去让地方官员重审此案,如果地方官员重审之后依旧持己见或者重审之后依旧不能通过大理寺的复,那么大理寺就必须要把这件案调过来审理,地方官员要把相关证据、证人、犯人移给大理寺。

既然是徒坊,那就不能设在闹市区,东徒坊位于万年县的修政坊,修政坊在万年县的南城区,在此时来说已经是属于城内郊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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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桌上放着两摞等待苏扬复审批的卷宗,其中一摞是六名寺丞都同意执行的案件卷宗,另外一摞是六名寺丞当中有人不赞同执行、存疑的案件卷宗!很明显,通过寺丞们审批的案件卷宗偏多,而没有通过寺丞们审批的案卷很少。

在苏扬的主持和组织下,大理寺对最近几年积压的大案疑案集中行了一次清理和复查,三天时间就有多达八十九个存疑案件得到审理和判决,原告和犯人们对判决心服服,无一不满。

考虑了一下,苏扬对外面喊:“来人,去把刘寺丞和申屠寺丞找来!”

苏扬和随行官吏们来到了修政坊的东徒坊,在东徒坊狱丞、问事们的陪同下巡视了狱中情形,巡视过程中,苏扬事无细的行询问,不但询问狱丞、问事和禁卒等狱吏,还询问囚犯们,把他们的回答行互相印证,看说真话,谁说假话。

照大理寺的相关规定,寺丞们是主要负责案件审批复的官员,每个寺丞都会负责一分案件卷宗的审批复,但如果他不赞同地方官府的判决,必须要写上自己的意见并签名,还要让其他五个寺丞审查,这五个寺丞也要写上自己的意见并签名,不是否同意通过审,都必须要签名,如果不同意,就要写明不同意的原因,这是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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