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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权势归于国(2/2)

其六,臣观大王并未提到丞相之事,那这左右丞相,则可取缔之,有国务府,何须丞相,也可保留樗里疾一人,总领国政,下可镇秦人,上可平贵族。”

他在来之前,他看来是过许多功夫了,知秦王的心意,至于这典客和廷尉,需不需要另外开府,倒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其三,廷尉之职,关系我大秦刑法,国无刑法,无以为国,刑法不公,乃是大忌,这廷尉之职,需得甚重,臣以为,当有一廷尉台,与御史台,治台,治吏台同等,至于这执掌之人,臣暂无合适人选。

恒面大喜,立即跪拜,他准备良久的计策,尽皆被秦王采纳。

治吏令司恒前脚上任,嬴这问题后脚就来了。

“如今这大秦,左右庶长空缺,典客空缺,廷尉空缺,太仆空缺,奉常空缺,这九卿一下缺了四位,依你该如何置?”

秦王思索良久,才说这番言语。

恒六,皆与嬴所想不差。

现在国务府有五人,要是加上这两人,那就是七个。

“如今咸未定,大王需得大刀阔斧,左右庶长,掌王族事,在商君之时,更能上治军,下治民,今我秦国有丞相,有国务府,又有宗正,宗正之权,与左右庶长有重叠之,臣以为,当取缔左右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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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典客,乃是掌外事,大王对山东六国行平衡积弱之策,这典客之职,谓之重要也,臣以为,也可行这典客一府,专司外事,国务府。

其四,太仆,掌政,政可归于军事,可归于国尉治下。

我秦国以法为尊,法又以刑御人,名为邢尉台,乃掌我秦国律法,从此法不在于廷,而在于天下。战国以来,纵横策士,远近攻,攻为军也,为策也,以外为其名,当为此意!”

“不错,正和寡人心意,知寡人者,司恒也,百官分工,才有我大秦盛世。可再设刑尉台,掌我秦刑法、立邢尉令,设外台,专司我秦外事,立外令,既然国有宗正,何必再需一左右庶长,应当废之。

“臣治吏令当为大王举荐邢尉令,外令!”

这样一来,秦国的件件大事,都有人心,他们分工明确,这政事效率,也能提上来了。

一个丞相总领朝政,其后有专司法刑法的,专吏治的,专财政税收的,专军事的,专的,还有一个监察百官,直接向王汇报的。

再活六十年就八十了,对于其他人来说,六十年足够长了,可对于嬴来说,这远远不够,他想的有很多,都要到就必须得快,快就需要激的人,想想一个国务堂,三个老臣,两个年轻的新臣,这才显得有意思。

其次,乃是奉常,奉常号称九卿之首,尽是因为掌握其宗庙礼法也,如今这大争之事,礼法当存,但却不能如此之重,奉常之位,可束之阁,不得已实权,只有宗庙祭祀之权。

季君之,虽然有,但也给寡人创造了一个肃清朝政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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