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六十八章 千金不卖(2/2)

方若华也不介意,轻笑了声,从衣服袖里摸一个只有掌大的小屋,屋用玉石雕刻而成,手温,十分,小圆球伸了个懒腰,就蹭一下钻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

字灵妖怪,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小妖。

1275叹气:“其实养了字灵的书,绝大分都不可能不写完,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才能把它养活,哪里舍得让心的孩夭折?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们?不是万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方若华想到王老丈,字灵在这个小时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引,依附在他的笔端,被他的心血滋养,慢慢成长,令老丈书中的角活了。

它们寄托在正于创作中的书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灵,各贯注于笔端的情来培养它,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拥有字灵的书,会渐渐变成活的,主角,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说纵然如此,也只是娱乐而已,在修行界,不该引来过多重视,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只当是个玩,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原因夭折,没能写完,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无数人罹患忧郁症,就是韧的大能,也抑郁许久许久,不能释怀。

小心翼翼把‘字灵’回新买的一个养瓶,打算妖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

1275失笑摇:“还真有这小东西,哎,圣德门不愧是联名门,连政府明令禁止的‘字灵’都随便养,也不怕弟丧志,还一不小心打碎养瓶让它给跑了!唔,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那该多好!”

方若华一儿也不觉得它危险,只觉得可得很,哪个喜文字的人能不它?

好多人吓坏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许私人养这小妖。

想想吧,我们笔下的主角,拥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可不是舍不得。

如此一想,这还真是一很危险的小妖,可但凡是写作的人,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来,心的文章变成活的?

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只有拇指大小,模样又儿类似狐狸,却要圆得多,小很短,通雪白,像一只茸茸的小球儿。

展昭住额,转就走,“先走了,开封府还有公务。”妖怪什么的,决不听不看,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那些妖鬼怪,魑魅魍魉,还是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

若是作家写得好,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真正代去,或喜或悲,不能自,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那刺激,绝对让人罢不能,简直比毒还要过瘾。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它是字灵,一妖怪。”

字灵只是本能行事,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