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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冲阵(2/2)

张熬曹吆喝间,近百老兵全都翻,飞快地从两侧散开,变作雁形阵托在沈光他们后方,围向那些杀来的贼兵。

对面兜罩来的箭雨称不上密集,但是也足够吓人,沈光的神里毫无畏惧,那些胡禄屋人伏击李嗣业的时候,他已经见识过这些游牧民族的弓箭,连牙兵的明光甲都无法穿透,更遑论他上这用现代钢材打造的全钢明光甲。

沈光早有些捺不住,李嗣业在驿馆屠戮那些葛逻禄人和胡禄屋人时,他听着安西军士兵们的呼时便清楚他在这个时代真正立足,就免不了要杀人!

两军对阵,临敌不过三发,百步距离上,那伙贼军只来得及箭,就要和沈光他们短兵相接,正面刚。

这一天迟早要来,倒不如拿前这些劫掠商旅的贼兵们试手。

这位沈郎君不说武艺如何,这份胆魄已经够了!

踩蹬,夹住腹,沈光双手端矛,然后向前刺,他记着陈诃的教训,上格斗,务必不要把力使足了,十分力但七分力就行。

仍旧梦,以为能像先前那样摧枯拉朽地击溃前冲来的骑兵,可是当对方速丝毫不减地直愣愣撞过来时,他才悚然惊觉,前这伙披挂整齐的骑士和先前那些粟特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老兄弟们,全都上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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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光翻,王神圆等一众牙兵也是同时策阵,朝着前方汹涌而来的贼兵主动迎去,这等脆利落的举动,让四周的老兵们看了都暗自

耳边是风在呼啸,灼的空气里,前方贼兵们狰狞的面孔都扭曲着,沈光在背上有意识地,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是打过全甲格斗的,知对战的时候,不能脑,靠蛮勇去打。

沈光手上的钢长矛,长度在二米四,放在大唐军中便属于战用的格斗短矛,对付前那些以弯刀为主的游牧骑兵,在攻击距离上的优势称得上是绰绰有余。

骑兵上争锋,打得就是个气势,贼兵们胆怯,队形便得一塌糊涂,随后便被沈光他们虎羊群般杀了去。

自打来到大唐以后,沈光每日里都在有意识地练习骑,他过去练兵击,都是以步战的武术为主,上的武艺还是跟着牙兵们练的,这几日又跟着三个老军校学了不少上骑矛的格斗技巧。

速对冲的骑兵,拼的就是胆魄,战不是死,会本能地闪躲,同样人也是一样,当沈光一往无前地领着牙兵们如同铁锤般砸向对面时,不敢和他们的贼兵就只能选择减速闪躲。

诃看向边的张熬曹,“张麻,带上你的人,给某咬死了这些不开的贼,郎君初次上阵,需得好好见见血。”

效忠。

自己左右两侧俱是牙兵护卫,他要的仅仅是将前方的贼兵从上刺落。

沈光这一刺,又快又狠,打磨开锋的钢矛就像是扎纸片人一样,将对面的贼兵膛给了个窟窿,从上摔下的尸首从矛落,带的鲜血打在脸上,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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