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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人人喝酒(2/2)

唐朝字其实跟后世的繁字几乎一模一样,在后续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几乎没有再发生大的变化,原原本本地传了下去。这是专属于汉字的独特魅力。作为一个喜传统文化的人,李信虽然能够无压力地识读繁字,但到了写这一关,却最多只能写三两个比较熟悉的字,而且有些笔划还不太确定,行写的话,恐怕大概率要写错。

李信很明白其他人的心态,但是他并不想理会,只是轻轻接过了侍女递来的纸和笔,微微当作致谢。

——妈的,我们都认输了,你也老老实实地跟着认输,成全一段佳话不好吗?非得来要纸笔,嘛?作妖?就是觉得你比我们厉害呗?我倒要看看,你能写什么烂诗!

李信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他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他不会写字!

在众目睽睽之下写错字未免也太丢人了吧?

把纸在桌面上展平,李信提笔正要写,却突然停住了。因为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李信隐隐有了几分骑虎难下的觉。

陈幼澜在一旁奇怪地看着他,问:“怎么了?为什么不写?”

陈幼澜没有拒绝,狐疑着接过笔,默默地把李信面前的纸移到自己面前,然后看了李信一,示意他可以赶开始了。

“七夕”和“乞巧”本来就是一个节日的两个称谓而已,这也能分下来吗?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重大学的工科生,李信绝对是会写字的,就算后来用电脑打字打多了,经常提笔忘字,但绝不至于到不会写字的地步。

陈幼澜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小楷在纸上写下了“七夕”二字。不时有旁人轻笑:“这名字未免也太普通了一,哪里比得上‘乞巧’?”

李信默默翻了个白,接着了诗的第一句:“烟霄微月澹长空..........”

“怎么了?”陈幼澜见李信不答话,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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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清了清嗓,在众人非常不善的目光中缓缓开了:“诗名,七夕。”

原因很简单:他会写的全是简字,本不会写唐朝的字。

窃窃私语逐渐多了起来,不时能听到一两句怪气的“写呀!你倒是快写呀”。

李信看了她一,把笔到她面前小声说:“我的字实在太难看,写来以后有些丢人,还是我授,你写吧。”

心里抱着这等想法的绝非少数。恐怕在场文人之中十有八九都等着看李信的好戏呢。事实上,就连抱着纸笔来到李信旁的侍女也是这么想的。

没办法,人就是如此。与众不同的那个人就是要去承受别人的目光——成功以后被人崇拜的是你,失败以后被人嘲笑的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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