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十七章 惩罚(2/2)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约二寸、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为“木驴”。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上竖起一,把受刑的女吊起来,放在木端,使木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下坠,直至木“自鼻穿,常数日方气绝”。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剐刑”:大牢里取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推上木驴,四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长街。两声破鼓响,一碎锣鸣,犯由前引,混,两把尖刀举,一朵纸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阿彪在念这些东西的时候,时刻看着面前白母的表情。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下面连接了偏心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带动木橛在女犯人的下里一下一下地。更重一的木驴在木橛的后面,还会加上一女犯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造成更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浒传》中所说的“混”,一边打女犯的后背,一边迫其喊:"某氏,于某月某日犯,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之下场!",其余大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狠打女犯的房和,以增加其羞辱和疼苦。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分开,下对准那驴背上的木橛直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的酷刑叫“骑木驴”,也叫“骑木”,而致命的铁梨就隐藏在“木驴”的背,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对女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是一由锋利铁片组成的朵状刑,形似莲,所以取名“铁莲”。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的血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机关,“铁莲”便会一开一合其下,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痛不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之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