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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五章 朕喜欢!(2/2)

放下李懋的诗,朱棣问尚宝司丞,“可曾记录黄昏的诗词?”

迎面而来,敲打着人心。

朱棣看了看,暗暗,“不错,有些才情。”

朱棣接过一,看见了石灰三个三字。

所以这就是诗会的好

朱棣拍案而起,情绪激动,大笑着说:“好一个要留清白在人间!”

尚宝司丞又是如此这般一说,朱棣讶然,“他竟然敢上?”

李懋恐怕也没想到,他会成为本次诗会的最大赢家。

言志。

尚宝司丞立即献上。

以后只要稍微有个机会,朱棣能想到李懋,那么这位永乐二年的科举士,大概率就要青云直上,正式走在仕途的康庄大上。

:“李懋的诗呢?”

这是诗词要达到的目的。

就这?

而且是于腐朽之见神奇,于无声起惊雷。

讶然而笑。

天赋差距在那里。

李懋那首诗确实还行。

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之前靖难余晖之中死去的女秀才刘莫邪,也是通过诗会走朱元璋的视线的,要不然哪能得个女秀才的恩赐功名。

朱棣倏然僵滞。

尚宝司丞不敢说二话,急忙把记录的《石灰》递给朱棣。

简单的两句写实,却酣畅淋漓的将黄昏的心志剖开,没有丝毫隐瞒的裎在世人面前,坦的显现在朱棣前。

严格来说,这也是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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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又不仅仅于此。

朱棣的震撼了。

石灰本来就是要打碎之后再使用,然后留下一片白净,所以这两句从表面上来,还是描写石灰的使用过程及其效果。

对黄昏的了解,自从自己登基之后,黄昏基本上就没怎么看过书了,也许在永乐二年的科举之前看过一段时间,但要知李懋是永乐二年的科举士,黄昏这半要压倒李懋,还是很难。

看了两句,暗暗摇,比不上了,文字太朴实了,毫无彩之

朕和黄昏果然是同一类人!

再看下去。

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哪里是石灰。

这分明就是一个愿意为了大明天下为了江山社稷为了天下黎民,甘愿奉献无惧险恶也要留下一片清白盛世的明臣之心气。

朕喜

那什么石灰有什么写,你黄昏不会真以为你能写《卖炭翁》那样的千古佳作罢,那可是白居易,你黄昏再读二十年书也赶不上。

那么黄昏到了。

所以黄昏大概率会逃避。 [page]

这首诗写的是黄昏自己,但朱棣却又觉得,这何尝不是写自己呢,这不正是自己靖难之后的心中所想吗。

这就简在帝心了。

这是何等的怀和襟,这是何等的壮气凛然。

估摸着是比不过了。

觉,朱棣就像先是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蔓草小上,看不到丝毫盎然生机,只是无尽的平庸,然后突兀的,前面现了一座山,山间有瀑从天而落。

他以为自己了解黄昏,然而看见这首诗后,他发现自己对黄昏的了解还是太少,黄昏心中竟然有如此伟岸的初心和志气。

为此不惜粉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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