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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秦晋分裂(二)(2/2)

郑文公考虑再三,最终派石甲父和侯宣多到晋军大营去,把公兰接回新郑。

“先君庄公预到郑国要被天下国所争夺,所以才主动于齐国结好。齐国衰落后,郑国倒向楚国也是为了国家,绝不是为了什么盟主的利益。楚国不汉东诸姬,又怎么能独郑国?楚国不郑国,我们为什么要为了楚国的利益损害自己?为了救国于危难之中,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就答应晋国吧!”

郑文公对叔詹幸免于难到欣,也对他擅主张非常恼火。

然后两国再次签订盟约。公兰随即被册立为太,他就是后来的郑穆公。

叔詹答复说:“上天降祸郑国,所以发生了太华之。公兰无辜受到牵连,以至于liuwáng大国十几年,寡君也早有招回兰的意思。大国发布命令,小国执行命令,是写在盟约中的,郑国怎敢不遵从?但是,郑国绝不会在重兵围城之下与他国结盟,所以请晋军后撤十里,下国敢不唯命是听?”晋文公于是把叔詹安全送到城下,然后下令后撤。

群公,国内只留下一些年龄尚轻、没有经验和威望的公,郑国就走上了一条危险之路。看看晋国的惨痛教训吧!那个教训就发生在二十年前。

大夫侯宣多说:“晋人的确无礼至极,但是现在还有更好的解困办法吗?公兰的内质与他的名字一样尚,立他为太符合郑国的利益。盟主发布命令,属国接受命令,郑国得到安定,也收获了品德尚的储君。这是多方共赢的办法,如果晋侯推上来一个太华那样的公,那才是郑国的灾难呢!

“晋国不能允许郑国再发生同样的灾难,所以要求郑国必须册立一位有威望、品德尚的太。公兰liuwáng在晋国,他恳求寡人不要围困新郑,不愿意因为他的缘故伤害郑国,他和夫一样忠于国家。所以太的人选,除了公兰再也没有第二个了;请立公兰为郑国太。”

大夫石甲父说:“我听说后稷有一位姞姓的元妃,姞姓的后人会有兴旺者,而兰的母亲就是姞姓。现在,她的儿们除了兰都死光了,其他庶也没有兰贤明,所以兰是有资格成为太的。

他说:“寡人的家事只能由寡人自己主,晋侯对着寡人指手画脚,是因为郑国姓晋呢?还是因为兰是他的儿?况且寡人立了兰,又将如果对待瑕{瑕之事稍后叙述}?”

“至于瑕,他还没有被立为太。如果立瑕能解决今日之难题,君伯当然可以去;如果会导致郑国毁灭,那不成自杀了吗?至于如何对待他,据他的品行能力,赐给他官职封地,使他遵守周礼、恭敬地执行君命就可以了,不需要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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