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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狼王的故事(3/3)

路过的士兵当成疯用长矛刺穿了,第二天刘康找到他爹的时候,连脑袋都被路过的野狗啃烂了……

如今他依旧记得那张血模糊的脸,后来他将那张脸复制在了他的敌人脸上,那个经常让他在风雪天里站岗的长官脸上,最后现在了樽皇的脸上。

不久他辞去了校尉的职位,开始了向金帐国贩卖麻布生丝的生意,希望能的小生意挣钱,日后可以在洛京娶妻生,但是他的商队经常在路上遇到贼,经常被抢得血本无归,有一次贼在抢完他的货后,直接给了刘康后背一刀,让他奄奄一息躺在雪地里濒临死亡的他还好遇见了一牧民,那好心的牧民将他带回了帐篷里好生救养,这才活了过来。

醒来的刘康走帐篷外,一望去尽是白茫茫的山脉,他听见后背传来了一声低吠,他扭望去,发现那并不是狗,而是狼。

那匹狼浑灰白,后背还有棕斑,更让他惊骇的是那匹狼的型居然像一样大,上面还有特制的鞍绳。

当时那牧民告诉他他们狼叫座狼,座狼是生活在金帐国南的一,与极北之地的冰原狼不同,他们的型比冰原狼大上不少,但动作不如冰原狼迅捷,不过情温顺,被牧民驯服后可以当坐骑来使用,或者用来看守羊群也可以。

当时在牧民的鼓励下刘康轻轻抚摸那片座狼,狼温顺如丝绸,座狼低般咬着他的手,眸低垂,看起来很温顺的样

当时刘康用一百两银买下了那匹座狼,一是报答牧民,二是希望下次来金帐国的时候也将这匹狼带上,兴许可以吓到路上的贼。

他当时牵着这匹座狼洛京城,街上的人们吓得纷纷推到两旁,之后他将狼关在兽舍里……两个月后,狗舍里的母狗生下了几胎犬崽,他将那些犬崽好生养着,待到他们成年之后每次去金帐国便带着这些狼犬,以免在此受到抢劫。

果然在这之后,他的商队从未收到贼的袭击,那些混血在三里之外便能闻到贼的气味,每次都能在攻前袭击他们的,将他们全咬死。

后来刘康的生意越越大,犬舍也越建越大,里面养着的都是一人狼,这混血的狼外观明显更像土狼,肩可达五尺,长可以达到八尺长,小睛长在的两侧,耳朵则长在骨后面。

刘康发现这样形能给他们最大的受范围的,同时也能保护自的脆弱位,刘康发现这有助于它们能抓住猎的长颈,在撕咬的时候既灵活又能发挥力量,而且它们前的肌是隆起的,这可以让它的奔跑的更加迅猛,全力扑击下甚至可以撕裂奔……他开始训练那些座狼后裔,试图挑起它们原本凶悍血腥的一面,他用带倒刺的锁链拴着它们的脖,在它们停止前的时候用鞭打它们,训练它们闻到血味所诱发的狂,渐渐的,那些原本温顺的狼变成了疯狂的野兽,但看见刘康手里的鞭时会下意识的害怕,收起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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