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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的士兵当成疯
用长矛刺穿了
,第二天刘康找到他爹的时候,连脑袋都被路过的野狗啃烂了……
如今他依旧记得那张血
模糊的脸,后来他将那张脸复制在了他的敌人脸上,那个经常让他在风雪天里站岗的长官脸上,最后
现在了樽皇的脸上。
不久他辞去了校尉的职位,开始了向金帐国贩卖麻布生丝的生意,希望能
的小生意挣钱,日后可以在洛京娶妻生
,但是他的商队经常在路上遇到
贼,经常被抢得血本无归,有一次
贼在抢完他的货
后,直接给了刘康后背一刀,让他奄奄一息躺在雪地里濒临死亡的他还好遇见了一
牧民,那
好心的牧民将他带回了帐篷里好生救养,这才活了过来。
醒来的刘康走
帐篷外,一
望去尽是白茫茫的山脉,他听见后背传来了一声低吠,他扭
望去,发现那并不是狗,而是狼。
那匹狼浑
灰白,后背还有
棕斑,更让他惊骇的是那匹狼的
型居然像
一样大,上面还有特制的鞍绳。
当时那
牧民告诉他他们
这
狼叫座狼,座狼是生活在金帐国南
的一
生
,与极北之地的冰原狼不同,他们的
型比冰原狼大上不少,但动作不如冰原狼迅捷,不过
情温顺,被牧民驯服后可以当
坐骑来使用,或者用来看守羊群也可以。
当时在牧民的鼓励下刘康轻轻抚摸那片座狼,狼
温顺如丝绸,座狼低
捉
般咬着他的手,
眸低垂,看起来很温顺的样
。
当时刘康用一百两银
买下了那匹座狼,一是报答牧民,二是希望下次来金帐国的时候也将这匹
狼带上,兴许可以吓到路上的
贼。
他当时牵着这匹座狼
洛京城,街上的人们吓得纷纷推到两旁,之后他将狼关在兽舍里……两个月后,狗舍里的母狗生下了几胎犬崽,他将那些犬崽好生养着,待到他们成年之后每次去金帐国便带着这些狼犬,以免在此受到抢劫。
果然在这之后,他的商队从未收到
贼的袭击,那些混血
在三里之外便能闻到
贼的气味,每次都能在
贼
攻前袭击他们的
,将他们全
咬死。
后来刘康的生意越
越大,犬舍也越建越大,里面养着的都是一人
的
狼,这
混血的狼外观明显更像土狼,肩
可达五尺,
长可以达到八尺长,小
睛长在
的两侧,耳朵则长在
骨后面。
刘康发现这样
形能给他们最大的
受范围的,同时也能保护自
的脆弱
位,刘康发现这有助于它们能抓住猎
的长颈,在撕咬的时候既灵活又能发挥力量,而且它们前
的肌
是隆起的,这可以让它的奔跑的更加迅猛,全力扑击下甚至可以撕裂奔
……他开始训练那些座狼后裔,试图挑起它们原本凶悍血腥的一面,他用带倒刺的锁链拴着它们的脖
,在它们停止前
的时候用鞭
打它们,训练它们闻到血味所诱发的狂
,渐渐的,那些原本温顺的
狼变成了疯狂的野兽,但看见刘康手里的鞭
时会下意识的害怕,收起利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