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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狗血的剧情(2/2)

照混混的理论,他们就算死掉应该只能算是“学艺不”对不对?虽然不知混混们都要学什么“手艺”、是不是也要行“统考”和“联考”,但是如果他们不能报告警卫……我觉得我们就可以下手大胆一些了,里奥”。

看样如果没有人去“见义勇为”的话,今天在这条芙拉尔小巷里恐怕就将现一场可悲的犯罪与迫害,一个年轻的女生更是不知会遭受怎样的折磨。

因为她突然想到,自己在学校时曾偶然听到年级的学长嘘过,那些“混上”的混混们通常都随携带许多现金,穿着名牌的衣服,还常备用来打架后疗伤的“特效药”!

有些疑惑的歪了歪丽丝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夜凌晨还呆在危险小巷里的女孩”的事实,毕竟此时此刻的丽丝真正在思考的问题绝对远比传统的“英雄救”故事要残忍的多。

自言自语般询问着懵懂飘浮在半空中的小幽灵,丽丝实际上却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完”决断。

狠,经过“挖掉睛”的可怕威胁之后,刚才还在大声呼救的女生似乎已经不打算继续反抗了,所以现在站在小巷位置的丽丝现在只听得见压抑的啜泣声和邪恶的冷笑。

好吧,这理论听起来确实难免让人觉得有怪怪的,但是丽丝认为自己也许可以信那些年级学长们一回,毕竟相比于无辜的便利店收银员而言,无恶不作的街混混肯定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的“恶”,而且只要能够从他们上拿到净衣服和钱财,购买药品与自然不成问题。

毫无疑问,抢劫便利店肯定是一调”的行为,毕竟在丽丝看过的许多电影中,敢抢便利店的坏人逃跑成功率还不如抢银行的,

但是如果只是杀掉几个小混混………不什么电影里小混混都是最不引人注意的角吧?这绝对足够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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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丝以前一直觉得“斩尽杀绝”什么的不但残忍还野蛮无脑,但是在经历了今天晚上这么多事情之后…………必须要承认,她真的已经很累很累了…………

必须要承认,因为在父亲的笔记中知帝国拥有专门用来对付“幽灵”的神秘手段,所以现阶段的丽丝对于警卫队和帝**还是忌惮的,起码在了解“唯心限制”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之前,女孩都打算行事低调一些。

最重要的是——据说混混都是要讲“江湖义”的!即使同伴被杀也不可以报告警卫!只能怪自己“学艺不”。

没错,就是杀掉!

“一般这个时候都要有一个“白”去“英雄救”才对吧,如果我去帮忙的话岂不是变成了“”?既不押韵也不好听,而且现在应该已经是凌晨了吧,这个时候真的还会有脑正常的女孩独自一人呆在这一看就知很危险的小巷里吗”?

“对付坏人就得斩尽杀绝”——这可是艾尼雅拉王新闻播报员最喜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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