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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英雄末路(4/4)

。在冯谖的运筹下,孟尝君复相位,弃他而去的客又厚着脸上门,讨吃讨喝。

孟尝君气恼不过,不收留他们。还是冯谖劝他,不要计较,一仍如旧。

因此事,孟尝君博得了名,无数后人对他敬若神明,成为好客养士的楷模。

细细一想,他的养士不过是一场笑料罢了。

可是,数百年来,人们把他当作神明,供着。其中,不乏才智之士。象窦婴这样的明辨之士,也仿效他,养门客数千。

直到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才有人大声指责他,把他贬得一文不值。

这篇文章尖锐异常,要不是周给那些所谓的士得火了,也不会用这篇文章。

王安石用词辛辣,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把孟尝君骂得无完肤。葛峰他们虽是不甘,却是找不到说辞,无法反驳,能不羞愧而去吗?

鸣狗盗之事,那是一个笑柄,虽有人赞扬孟尝君,连葛峰他们这些士,自己也认为鸣狗盗之事太过低贱,不堪耳。周祭起这篇文章,他们能不灰溜溜的么?

此文一,周府中一下清静下来了,再也没有一个人敢以士自居,敢去投门下,周乐得清闲。

当然,这篇文章以最快的速度传遍了长安。有人赞颂,有人咬牙切齿,骂周辱士如此。骂归骂,可是,他们找不到反驳之词,徒劳而已。

主父偃读到此文,如饮醇酒,乐不可支,品了又品,不知品过多少回。却是越品越有味,越品越来劲。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主父偃一听就知是店家来了,声叫:“店家,上酒!”

“上酒!”一个没好气的声音从屋外传来,接着,房门给重重推开,一个中年男一脸的不,站在门:“你欠的房饭钱还没有还清,还想喝酒?”

“店家,如此好文章,岂能无酒?上来!”主父偃摇晃脑,还沉浸在好文章如醇酒的妙境界中,本没有看见店家不的脸

“钱!拿钱来!”店家朝主父偃一伸手:“你已经欠了三个月的房饭钱,还不还?”

“店家!”主父偃清醒过来,很是尴尬的:“店家,请宽限些时日,在下就快有钱了,就快有钱了。”

“这话你都说了几个月了。”店家很没好气:“若不是看在你是读书人的份上,早就把你轰去了。三个月不付房饭钱,我又不是你父你母亲,不能白养活你。”

一副讨的架势。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主父偃数月不付房饭钱,自己也觉理亏。可是,他中羞涩,想付又没钱,有些结:“店家,不是我懒帐,是中无钱。要不这样,我给你写文章,包你买卖红火。”

“你还写?”他不提还好,他一提,店家的脸更加难看了,泛青了:“你写的那些狗破烂,有谁看?你一一个包我买卖红火,除了你,有几个客人上门?不付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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