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一三三章 秦朝(4/10)

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县,万以上者设令,万以下者设长。县令、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有力者为之。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亭,亭有长。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早在秦献公十年(前375年),秦国就建立了以“告”为目的的“籍相伍”制度。后来商鞅规定,不论男女,生后都要列名籍,死后除名;还“令民为什伍”,有罪连坐。秦律载明迁徙者当谒吏转移籍,叫“更籍”。秦王政统治时期,籍制度趋于完备。秦王政十六年(前231年)令男申报年龄,叫“书年”。据云梦秦简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载明籍,以给公家徭役,叫“傅籍”。书年、傅籍,是国家征发力役的依据。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即令百姓自己申报土地。土地载于籍,使国家征发租税有了主要依据。籍中有年纪、土地等项内容,籍制度也就远远超过“告”的需要,成为国家统治人民的一项本制度。秦置二十级爵,以赏军功。国家人们的爵级赐给田宅,爵者还可以得到邑和其他特权(见爵制)。爵级载在籍,所以籍也是人们份的凭证。

统治一个大国,需要全国一致而又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土的云梦秦简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分内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释,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还有案例和关于治狱的法律文书(见云梦秦律)。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

维持一个大国的统一,还需要大的军队。秦军以灭六国的余威,驻守全国,南北边,是屯兵的重地区。秦制以铜虎符发兵,虎符剖半,右半由皇帝掌握,左半在领兵者之手,左右合符,才能调动军队。这是保证兵权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秦军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大的镇慑力量。近年发掘的秦始皇陵侧的兵俑坑,估计其中两坑有武士俑七千件,战车百乘,战骑百匹。武士俑同真人一样大,所持武都是实而非明。这车、步、骑兵混合编组的大型军阵,其规模之大,军容之盛,是秦军大的表征。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家的终始五德说,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以土、木、金、火、等五德的顺序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德,德尚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与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不讲究“仁恩”和“义”;与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秦始皇还确定了一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择时行活动。秦始皇在咸附近仿照关东诸国殿式样营建了许多殿,并于渭之南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咸殿布局取法于天上的紫微,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天下一统的象征。秦始皇还在骊山预建陵寝,墓室中以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输,上天文,下地理。他采取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皇权神秘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

皇权的加和神化,郡县制的全面推行,现专制皇权的官僚机构和各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备和统一,皇帝对军队控制的加等等,这些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是维持统一所不可少的条件。但是这政治制度对百姓的束缚极大;而且它对经济文化发展的促作用也可以转变为阻滞作用,这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为显著。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