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旁设官
行统治。
秦始皇对分裂割据的思想和政治倾向,也
行了斗争。当时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复辟贵族割据局面,他们“
则心非,
则巷议”,引证《诗》、《书》、百家语,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请求焚毁《诗》、《书》,消灭私学。他建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
树之书。若
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接受了这一建议,于是就发生了焚书事件。第二年,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派御史侦察咸
的方士,把其中被认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统一与分裂激烈斗争的年代,秦始皇用焚书坑儒手段来打击贵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是极其野蛮残暴的事,对于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秦始皇施政定制虽已兼采
等家思想,但
本上是以法家思想为依据。“焚诗书”以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更突
地反映了他的法家思想。秦始皇以原来秦国的制度为标准,整齐划一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图尽可能消除由于长期分裂割据造成的地区差异,以利统一。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基本结构虽然相同,但字
繁简和偏旁位置却有差异。李斯受命统一文字,他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参照六国文字,制定小篆,并写成范本,在全国推行。当时还
行一
书法,叫
隶书,比小篆更简便。
秦始皇废止战国时各国形制和轻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货币,改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二十两)为单位;以秦国旧行的圆形方孔铜钱为下币,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秦始皇用商鞅时制定的度量衡标准
,来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今见秦朝权量,都刻有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颁布的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这
权量
土多,分布广,长城以外也有发现,可见统一度量衡是认真有效的。秦始皇还用法律规定了度量衡
误差的允许限度。他规定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不过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制度实际上只行于旧秦,可能还有旧赵境内,东方许多地区仍以百步为亩,直到汉武帝时期为止。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促
了统一国家的发展。
官吏制度
中央官制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卫尉(皇
保卫)、郎中令(警卫)、太仆(
廷车
)、廷尉(司法)、典客(外
)、奉常(宗庙礼仪)、宗正(皇室内
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财政税收)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弹劾百官,辅佐丞相
理事务
地方官制
郡:郡守
郡尉
郡监
县:县令
县尉
县丞
乡:三老
游徼
啬夫(小乡)
有秩(大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