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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〇章 蜀汉(2/3)

蜀汉政权控制下的益州地区,可以分为三分,一是益州本,以川西平原为中心的蜀地区;二是作为益州北面门的汉中盆地;三是益州西南的南中地区。前两个分自战国以来已得到较好的开发,其经济发展平不亚于中原地区,故而很早便有“沃野千里”、“天府之土”的誉。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以后,刘焉、刘璋父先后领益州牧,统治益州本;而汉中则在教首领张鲁的控制之下。那时,中原大,益州独安,故而民不断迁。史载:“南,三辅人益州者数万家”,而关西(关中陇右)民从午谷奔汉中者亦“数万家”。在刘备规取前,益州是“国富民百万”,汉中地区也是“民殷国富”。这同惨遭破坏,“十才一在”的中原形成显著的反差。由于刘备集团占据益州之后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状况同北方的曹魏集团不一样,因而治理蜀汉,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便呈现一定的差异。

之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战后,曹军退回北方,刘备占据荆州江南四郡,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同时,照诸葛亮《隆中对策》中的战略意图伺机向益州发展。

战前,曹魏集团已经平定了河北袁氏的势力,统一了除关陇外的北方广大地区。而此时,作为后来蜀汉政权创立者的刘备,尚寄寓刘表统治下的荆州。在荆州期间,刘备多方延揽群士,充实自己的队伍。尤其是请寓荆州的琅琊都人诸葛亮为其谋划策。另外,经过刘表的同意,清查荆州内逃,扩建自己的武装力量。诸葛亮的《隆中对策》又给此后刘备蜀汉政权的建立和三国鼎峙局面的现勾勒了一幅蓝图。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刘备、孙权联合,共挫曹军锋刃于赤

(2)蜀汉的农业

首先,恢复农业生产不是采取以大规模屯田为主的措施,而是大力扶植和发展州郡农业经济。史载,刘备既定益州以后,曾有人建议,将成都城内屋舍和城外园地桑田分赐将士,赵云反对说:“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心。”刘备接受了这个意见。

1)刘备

这样,让百姓“安居复业”,然后征其赋役,就成为蜀汉发展农业的基本政策,并得以延续下去。小农经济是蜀汉立国的基础。诸葛亮作为蜀汉政权的实际治理者,谙足兵足是“富国安家”之本,也是匡复汉室的前提条件。因此,他始终重视“务农谷”这件大事。史书上关于他“务农谷,闭关息民”;“闭境劝农,育养民”,“休士劝农”等记载,比比皆是。他反对“妨害农事”。认为“使民心不”,才能安心地从事农业生产。为了保证农业丰收,诸葛亮十分重视农田溉事业。自战国时秦蜀守李冰作都江堰以来,它一直是西蜀农业的命脉。诸葛亮继续维护这里的利设施。据《经注·江》记载:“诸葛亮北征,以此堰为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用“征丁千二百人”保护一个利工程,可谓前无古人,充分表明了他对农业生产的命脉——利设施的重视。由于有都江堰溉,旱由人,成都平原“沟洫脉散,疆理绮错,黍稷油油,粳稻莫莫”,现一片繁荣景象。蜀地本来就“土地”,有江沃野之饶,加上诸葛亮的心治理,农业产量很于都江堰区的绵竹(今德)、广汉一带的田,保持着亩产三十斛以上的记录。

诸葛亮在发展州郡农业的同时,也行屯田。见于记载的,有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时屯田于渭滨。史书云:“(建兴)十二年,亮悉大众由斜谷,以运,据武功五丈原,与司宣王(司懿)对于渭南。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蜀末,姜维率兵士屯沓中麦,说明军屯仍然存在。除军屯外,又设有民屯,且民屯长官由同级行政官员兼领。史载:吕乂(yi,音义)为“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便是其证。由于益州的经济没有遭受如中原那样严重的破坏,没有广行屯田的必要和可能,故而,其屯田的规模也不如魏、吴大。尽如此,它对减省军粮转运之烦,减少小农的经济负担,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诸葛亮征南中后,促了南中的一步开发及其与内地的联系。李恢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曹大破超,占据关中地区,并派兵攻汉中张鲁。应益州牧刘璋之邀,刘备趁机率军蜀,留关羽等守荆州。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取刘璋而代之,正式占据益州。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刘备击退曹军,占据汉中,巩固了益州北面门。同年。孙吴袭杀关羽,占有荆州。其后,刘备曾想夺回荆州,结果失败。至此,蜀汉集团的控制区局限于益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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